秦晗长的像陆皇太妃,像玫瑰花一样漂亮。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贵气,和霸气,输人不输阵。
今儿过节,秦晗入乡随俗,去右王哈洛克家里走动走动,以便尽快确定借兵事宜,他也急着想回家过年了。游子没有不想家的,他的根总归在齐朝。
借兵,和单纯的哈维国出兵不同。借兵,兵权会到秦晗手里。哈维国出兵,兵权不在他手里。兵权是个神马玩意儿?是能决定数十百万人生死的坏孩子。
秦晗保持着苏武那样的高傲气节、或者傲雪寒梅一样的风度,否则太弱了谁帮你?他的随从也很骄傲,虽然沦落到这里,依旧很有民族气节,高昂着头。于是,区区数人,就有一种势。
这种势一过来,立刻吸引了这边热闹人群的注意。
哈奇毋看了他一眼,竟然是这个齐朝人,齐朝的丧家之犬,没兴趣,继续抢啊抢姑娘……
哈撒耶家的人,对这个齐朝人也没多高看一头,但所谓病急乱投医,来个第三者总想借点力。一位家奴急智、高傲的冲他吆喝。“秦齐是吗?你是找哈奇毋公子的吗?”
齐朝秦家人,简称秦齐,哈维国的人容易记住,什么秦晗秦琅秦晏不好分,叫都叫不清楚。哈撒耶家奴一边吆喝一边给他使眼色。你今儿将哈奇毋公子请走,明儿我还你个人情!
秦晗虽然才二十出头,可儿子都两个了,对男女间那档子事儿,熟悉着的。再看这情形……琢磨了一下,要说是个机会,也不为过。虽然两方都不好得罪,可在大街上这么着,哈奇毋这方总归不妥当。若是能将哈奇毋好生弄回家,或许也是回护了右王哈洛克的面子。再说,有挑战才有机会,这事儿有风险,但若搞定了,那哈撒耶那个老滑头就会对他好一些。也展现一点齐朝的风度和本事,让左王哈洛宁父子看看。
现在哈维国的情形,右王哈洛克是个草包,没主意,有主意和没主意一样,随时都可能改。
丞相哈撒耶主战,但兵权不能给秦晗。兵权对哈维国也很重要,万一秦晗又叛回去,反过头来给哈维国一刀,那几十万兵可是哈维国一大块里脊肉啊,丢不得。
左王哈洛宁也主战,但在兵权一事上没所谓,甚至主张将兵权给秦晗。他打过仗,知道秦晗的岳父安忠护的厉害,当年曾将哈维国打的头破血流。若将兵权交给安忠护,让安忠护和齐朝打,他在一旁看热闹,不挺好?万一安忠护、秦晗打输了,哈维国和齐朝谈,也有个退步。
哈维国朝廷最有权、最有影响力的三位,这个态度,能确定哈维国肯定会出兵,但秦晗进一步要拿到兵权,一来看丞相哈撒耶的意思,二来要极力笼络右王哈洛克这个摇摆的秤砣……一个摇摆的秤砣,比摇摆的墙头草影响力大。一旦他落在你这方,力量立马增加。
这么略一琢磨,秦晗便有了主意,能对双方都有好处,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