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私,乃自身贪婪成性,物欲横流;所谓公,则属事出有因,不得已而为。
基于此种考虑,萧立令高南分发银两,其实旨在试探两极之最,以大致圈定疑者范围。
刘全率先接过萧立手中之物,看过之后,不由握紧拳头,神情悲戚。
“所以,庚年为间卖主,实非自愿,此一血书便可说明。”
卯儿丁神色木然,对刘全流露出的痛心疾首之感难以理解,他不由开始怀疑,是刘全心地太过良善,还是自己当真无情冷酷,扯过鲜红血书,不无烦躁地读了起来。
——此子不教,双亲之过;
合当受掳,微赎己罪;
恩义固重,情理为大;
孽缘即成,终有了结;
甘为先儆,以效后尤。
当他读完方才明白,庚年是被人以双亲性命做了要挟,泄密卖主不假,却非求荣贪财……
回想先前所言庚年之辈“见不得人、阴险狠毒”等词,不由结舌惭愧,“是我……卯儿丁错怪了他,还觉得你也假意惺惺……抱歉……”
朝刘全深躬一礼,卯儿丁将血书归还萧立,再次赔罪。
萧立扬手打断,“人之已死,多说无用,但有一点,还望诸君牢记,未知全貌,莫予置评。
另,庚年一事,情虽可原,理却难容。
疏忽大意,让人有机可乘是第一;因己之过,致使双亲蒙难是第二;遭人利用威胁叛主泄密是第三,错便是错,可予同情,却不可蹈其先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