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当时光彩熠熠的簪子,现在看起来也已经陈旧。
“所以说,是因为这个簪子是我送她的第一个礼物,发现这个簪子不见了之后,她才会那样大发雷霆吗?甚至于不惜搜查我的书房,也要找到这个簪子。”
书射轻轻地摇了摇头:“当时夫人到底是为什么会生那么大的气,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现在去问夫人,大概夫人也已经想不起来了。可是这个簪子……现在是在芍药居找到的。”
“我从小跟在将军您身边长大,以我对您的了解,能够让您心动的女子,一定不会是那样斤斤计较的模样。”
是啊,陆家虽然现在已经比不上从前那么显赫了,可是当时他们嫁娶的时候,也是轰动了整个京城的十里红妆。
这种家庭出来的女子,怎么可能因为区区一枚普通簪子的丢失,就那般失态的大发雷霆呢?
因为这枚簪子,是自己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啊。
这件事情已经十分久远,可是也正因为这事儿,琴秀巧一整日一整日的哭天抹地,说自己命不好,好好的给主人家做工,结果却没了清白之身。
说是现在自己只想要安安分分的伺候人,却不想夫人竟然容不下她一个小丫头,处处栽赃陷害。
又说既然如此,她呆在将军府,也不过是全府上下的一个笑话而已。
闹了许久,不管是谁去劝都不听,给他更多的嫁妆,让她到别处去安身立命也不干。
后来,府里的风言风语慢慢的越来越多,若不是他在背地里多加管束,恐怕整个京城就知道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对于男子而言,也不过是一桩风流韵事而已。
可是这样的流言对于女子而言,那就能够算得上是犯七出之条了。
他实在没了办法,为了遏制住流言,也为了心中隐藏的愧疚,于是他把那个小丫头纳进门,给了姨娘的名分。
“现在想起来,恐怕那些意有所指的风言风语,说不定也是琴姨娘的手笔。”
书射细细的摩挲着陈旧的深海沉银镶嵌粉宝簪子,珍之重之的放进同样枯槁的黄花梨木盒子里。
“这样看来,琴姨娘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
云元朝看着盒子里的簪子,忽然之间想起,自己之所以看着这个簪子这么眼熟,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这个簪子出自他手。
而是因为,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日子里,这个簪子一直以来都被陆雅云戴着。
那是丝毫不加掩饰的喜欢。
“你去给铜鼓山尼姑庵打个招呼,就说这是我大将军府出去的琴姨娘,让他们一定好好招待招待。”
最后那几个字,重音十分明显,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书射自然是明白的,甚至于他心中还有几分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