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还在回味放才的兰香时,一个蓝色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他面前。
方奉宁依旧那幅过于温文的书生长相,穿着一袭合体的浅蓝色儒杉,抬眼之间,带着浓浓的墨香。
“没想到,江湖前三甲之中,唯一的女子赢姝,居然还有几分慈悲心肠。”
他语气一如既往的平缓,只是眼中,却藏着满满的嘲讽。
这太平道的小余孽,真是会伪装。曾经十七岁屠戮灭殷功臣段天殇满门,十九岁连杀数位江湖高手,问鼎三甲,成就一代枭雄传说的赢姝,竟然有一天会在意起了一个侍妾的死活。
这算什么,是鳄鱼的眼泪,还是这小余孽,演技实在太好。
很明显,方奉宁更倾向于后者。
看到挚友前来,燕蘅收起眼底的一抹悸动,琉璃凤目古井无波,他站在池边,负手而立,他突然回眸看香方奉宁,质问道:“让本王陪着太平道的余孽,玩儿什么情爱游戏。这就是方奉宁你口中的妙计?”
见燕蘅不悦,方奉宁连忙安抚道:“殿下,你不懂女人。以微尘流连花丛许多年的经验来看,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只要一个女人爱上了你,别是他背后的势力,就连性命,她也能给你。”
说着,方奉宁从自己的袖子中拿出了一只造型精巧的金簪,那簪子上面镶嵌了一颗流光溢彩的宝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的光泽,隐隐汇聚成了一颗蝴蝶的形状。
“这是天福楼花魁连翘的蝶影金簪,是传闻中殷国王室的宝物,可谓是无价之宝,足够连翘拿来赎身了,可是连翘却把它当成了定情信物赠与我。”
说着,方奉宁微微眯起眼眸,唇角也扬起一抹嘲讽的笑意。
此时,他手中的蝶影金簪,在燕蘅眼中莫名的刺眼。
他燕蘅,虽不是什么光明磊落之辈,却也觉得,利用一个女子的真心,有些过于无耻。
方奉宁自幼与燕蘅一起长大,见燕蘅忽然沉默,便只是燕蘅在想什么。
他上前拍拍燕蘅的肩膀:“此事固然失节,但为了黎国千秋社稷,稳赚不亏。”
听到黎国两个字,燕蘅才点点头,他抽出方奉宁手里的簪子纳入袖中,一双琉璃凤目半敛,闪烁一份狡黠的光:“此物原为殷国皇室所有,物归原主,是最能讨赢姝欢的了,更何况,若是这只簪子教邵姻知道了,少不得又要闹你。”
本来还想抢夺的方奉宁,一听到邵姻的名字,瞬间歇了菜。
平成郡主韶姻,康阳大长公主膝下唯一的女儿,受尽万千宠爱,自幼娇蛮,与他青梅竹马一同长大,也因此,早早对他芳心暗许。
正因为韶姻的这份喜欢,如今的方奉宁也二十大几的年纪,愣是没人敢答应他们家的提亲。
毕竟,方家虽然富贵,如何比得了皇亲国戚,为了攀上方家,得罪大长公主府,着实是个亏本买卖。
想到韶姻,方奉宁叹了口气:“罢了罢了,你喜欢就拿去,我已经为了连翘赎了身,我虽然不能娶她,但是把她放在了我们家的庄子里管账,万一让韶姻知道了,怕是会把人直接拖出去再卖一次。”
见方奉宁越说越不像话,燕蘅忍不住为自己的小外甥女说两句:“韶姻虽然娇蛮了些,但也不是那么不通情理的姑娘。依我看 ,你便从了韶姻吧,小姑酿对你情根深种,嫁过去了,定然会是个好媳妇。”
“别别别。”闻言,方奉宁连忙摆手,“殿下你你还不了解我吗?我素来习惯了眠花卧柳,若是迎娶了郡主,被关在家里,不如教我去死。”
“那你便去死吧。”只听到一个略有些娇蛮的女声响起,方奉宁下意识的往院子里看,赫然是韶姻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