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
来到城门口,秦野摘下护目镜,望着城门上硕大的“羊城”二字,咧开了嘴巴,露出两排整齐的大白牙,桀骜的笑了:“羊城的崽子们,爹来了。”
说罢,大步走进城门。
城内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繁华。
相反,处处透露着破败、丑陋、肮脏与危险。
人很多。
秦野行走的这条街上,路两旁或坐或立,或蹲或靠的全是衣衫褴褛的乞丐。
这些人不分男女,可以随地大小便,大街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甚至,随便一个角落里,就有男女在进行着最原始的运动,就像不懂廉耻心的野狗。
还有一些人,他们不是乞丐,是手里拥有武器的流民,所以他们可以任意的宰杀这些乞丐,也互相宰杀。
末世,人类几乎丧失人性,特别是最底层的贫民,更与牲畜无异。
秦野早就见怪不怪。
他只是惊讶于羊城可是拥有着全球第二大淡水湖的城市,应该很繁荣才对,怎么会是这种混乱破败的样子?
难道已被人抢先一步,被掠夺了?
心里开始担心,秦野加快脚步,穿梭于街道中寻找起来。
终于,在砍死了七个敢于挑衅抢夺他的流民后,他找到了那家在红墙上用白漆涂写着“和平饭店”的三层小楼。
推门而入。
举目四望,一楼是个餐厅,却一个顾客都没有。
“站住!”
一声粗犷的叱喝,伴随着“咔嚓”一声枪械上膛的声音,吧台里一名壮硕的,六十多岁的黑人老头,端着老式来福枪,警惕的问道:“干什么的?”
秦野很配合的抬起双手,一动不动的微笑着:“你开的是饭店,来这里,除了吃饭就是住宿。而我,只想讨杯水喝。”
“放屁!如今这世道,水比金子都贵。没有水,只有酒,喝吗?”
“可以,不过我只喝六年以上的老黄酒。”
“想得美,只有新酿的葡萄酒。”
“好吧,这种破地方也不能有太高要求。”
一番对话后,黑人老头放下了枪,秦野放下了双手。
秦野走上前,问了声:“老皮特?”
老皮特点了下头,上下打量着秦野:“虎城的前哨佣兵?”
“是。”
“按预定,你迟了七天。”
老皮特不满道:“而且,我得到的消息,你们该是个五人的佣兵小队,怎么就你一个人?”
秦野耸了耸肩,“运气不好,沙漠里碰上了沙匪,死了仨,还丢了食物和水。”
“剩下的一个呢?”
“在这。”
秦野把挂在腰上的水壶摘下来,放到了吧台上。
“血?”
老皮特狐疑的打开盖子闻了闻,吃惊的又一次打量秦野,点头说了句:“够狠!”
秦野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好奇问道:“羊城咋会这么乱?难道已经被人抢过了?”
“没有。”
老皮特捋了捋花白的胡子,解释道:“羊城分内、中、外三层,每一层都有坚固的城墙围守。内城面积最小,里面住着城主和一等贵族们,还有羊城最宝贵的苏尔湖。中城住的是普通官员和大商贩们。而我们现在所处的是外城,住的都是最低等的贫民、乞丐和流民。”
“这羊城的城主还TM挺有手段。”
秦野撇了撇嘴,又问道:“那我这次的任务…”
“如果你能在预定时间到达,我就能帮你进入城卫队的选拔。”
老皮特叹了口气:“可你迟了这么多天,选拔已经结束了。”
“没别的办法了?”
“你先在我这住下,我再想想…”
哐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