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一片真心,于他来说只是沧海一粟,不值得一提。
沈月抬起眸子,看向陆未晚,“我答应做您的干女儿,这样您就不会担心我再去纠缠林夜奇。我明天就出国以交换生的身份留学,您可以放心。”
闻言,陆未晚眼睛一亮。
看沈月的眼神都变得温和了几分。
女人拉起沈月的手,就带着她往宴会厅偏厅的方向走,“你能这么想是最好不过的,做林家的小姐也很不错。既纠正了夜奇浪费时间虚度光阴的错误,也为你自己今后铺好了路。”
“纽约大学那边我会打好招呼,让你好好读书。你母亲应该不跟你一起去吧?她也许过不惯国外的生活,而且你学业重也照顾不了她。”
“我会让她在山城吃穿用度都处于人上人的程度……”
“不用了。”沈月将自己的手从陆未晚的手里抽出来,“我不需要您为我铺路,也不需要您让我母亲变成人上人。”
“只要您不故意打压我们母女,在我离开山城后就当做从未见过我们,让我们恢复到以前的日子,我就很感谢您了。”
对于沈月的拒绝,陆未晚只觉得她是假装傲骨。
没钱的人哪里有什么傲骨,被金钱财富诱惑一番不就中招了?沈月缠着林夜奇,不就是看中了林夜奇的家世钱财吗?
她既然这么说,陆未晚当然答应。不用她额外浪费人力物力,她高兴还来不及。
进到宴会厅偏厅的餐厅里,宾客们正在吃早餐。
陆未晚拉着沈月走到台上,朝一众宾客介绍了一番,又将那玉镯子戴在了沈月手上,让她真正成为了公开的林家的小姐。
林夜奇的妹妹。
与昨晚不一样,这一次没有人拉沈月离开。沈月也不像昨晚那般排斥拒绝,而是干脆利落地让陆未晚将那玉镯子戴在了手上。
沈月在当天的下午就离开了山城。
她安排好了沈母,送沈母回了杏花村。她退了出租屋,收捡了东西。离开山城的时候,她就只带着一个行李箱,里面装着一些衣物。
十八岁那年林夜奇送给她的那条项链她也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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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沈月大四已经毕业,正在纽约大学读研究生。
她在纽约期间学费全免,课余时间会去做兼职,生活得还不错。现在她一面读研究生,一面在一家公司实习。
沈月本科读的是金融专业,辅修了中文专业,现在读研的方向也是金融。
“沈月,苏总监让你去一趟他的办公室。”一个黑色长发的华人朝沈月说道。
女孩从电梯里出来,她朝黑发女人点了点头,随后拿着文件去往苏诺的办公室。
来纽约后,她剪短了头发,穿着打扮也不似以前那般纯净小巧,更多的是干练利落。小巧的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品,独立的女人需要出众的能力,于是也愈发干练有度。
沈月走到办公室外,抬起手敲了三下门,听到里面那声进,她才推门进去。
男人坐在办公椅上处理工作,见她来便笑着起了身,“今天学校不忙?你们中文系的导师不找你过去开研讨会了?”
“教授出国讲学了,下个月才回来。”
“那你就能偷懒了。”苏诺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