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城医院离开,沈月上了一辆的士车,饱了目的地夏园。
车子沿着南城的街道行驶着。
南城是一座繁华的大都市,比山城还要喧闹。林氏集团驻扎在南城,可以说林夜奇的本家就是在南城。
在这里,他比在山城更有权势。
沈月打开手机,进入了银行账户。看着余额上三亿人民币那串数字,沈月无声地轻嘲。
这是公司策划工程的钱,几天后收款方就会从她的卡里一分不留下直接划走。根本不是她的钱,她也没有这么多钱。
在纽约,她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养自己。虽然她花不了多少钱,但她还在实习期间,赚的钱也不多。
这一年里,加上她在纽约前两年兼职以及奖学金的钱,她一共存了三十万左右。
这笔钱,连给沈母做干细胞移植的费用都不够。更别说,之后沈母每个月的疗养费了。
半个小时后,的士车到了夏园。
沈月下了车,从林荫道走进了院子。院内种着一些法国梧桐树,现在盛夏,这树长得茂盛。
屋内一个小保姆走了出来,小保姆上下看了她一眼,随后笑着:“您是沈小姐吗?”
沈月点了一下头。
小保姆走了出来,给沈月带路,“先生说您傍晚会到,我带您进屋。晚餐都做好了,您是先吃饭还是先去看看自己的房间?”
沈月在玄关换了一双拖鞋。
换鞋的那刻,她注意到了她脚上穿的那双,与摆在旁边那双男士拖鞋是情侣款,都是新的。
“他还没回来吗?”
“先生还没有回来。”小保姆说。
沈月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
昨天晚上纵欲一整晚,她的体力早就不支。今天一整天又没吃饭,就陪着沈母吃晚餐的时候,她在旁边喝了半碗汤。
现在也是真的饿了。
但是,林夜奇还没回来呢。
“我等他回来一起吃饭吧。”沈月说着,而后在小保姆的带路下,走去了客厅。
她寻了个地方坐了下来,似乎是有些疲惫了,女孩坐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就打起了瞌睡。
林夜奇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
男人在玄关换了鞋,见那处摆着沈月的小白鞋,她已经到了夏园,还算听话。
男人抬脚往客厅的方向走,小保姆迎了过来。
“她吃饭了吗?”
“小姐说等您回来一起吃饭,她在客厅里休息,睡着了。”
闻“睡着了”三个字,林夜奇脚下的步伐无意识放缓了许多,也轻柔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