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宗只是众多被灭掉的真修宗门中的一个,中部地区极为广大,比南疆要大的多,人口数十亿,这场越魔之乱波及范围极广,中部百国大部分都已经沦陷,上到国主权贵,下到黎明百姓,都化作血魔,吞噬着这里的一切。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血魔之乱比南疆的鬼国之前乱都要可怕的多,连万象宗这样的中宗门派都自顾不暇,到处都是战斗,都是血与火。
中部是武王的故乡,曾经是玄陆的武道中心,圣地,如今已经很少能看到武者的身影了,就算有也是偷偷的修炼,以免被真修发现。
但是真修门槛高,绝大多数人此生都注定与之无缘,自从血魔之乱以后,真修再也没有精力管这些事,那些处于穷乡僻壤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竟开始学习武道,武道在中部竟以这种方式复苏!
枫叶国,最早爆发血魔的地方。
有一个小镇叫铜鼓镇,以生产一种大鼓闻名。但这里确实偏僻,离其他最近的城镇也有上千里远,以魔血之乱居然没有影响到这里。
但闹的这么大,这里的人自然也不是一点不知情,反而那些血魔肆虐的地方的惨状深深刺激到了他们。
两年前,这里来了一位武师,开馆授徒,开始没有什么人响应,对真修的恐惧让他们望而却步。
但血魔闹的很凶之后,他们也想有自保之力,开始慢慢有人跟这位武师越武了,这一发不可收拾,变成了争先恐后,恨不得人人都当他的弟子。
但这位大师收徒其实很严格,到目前为止只收了三个徒弟,其他人也教,但那是学徒,武馆模式。
其中练的最好的是他的小徒弟,名叫楼梦起,人长得黝黑而结实,原本是个猎户,身上有一种凶悍的野性。
短短一年多,已经是五重天的高手了。
“师尊,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楼梦起手里提溜一只狍子,哈有两只野兔,一只山鸡。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壶老酒。
“哈哈,不错,有口福了!”武师大笑接过,眼睛却盯着那壶老酒不动。
这武师嗜酒如命,楼梦起总是投其所好,加上他自己酒量也不错,能陪师傅喝一杯,他的两个师兄总说他会讨好师傅。
把野味做好,师徒两人便就着美味你一杯我一杯,喝点不亦乐乎。
酒后三巡,武师说道:“梦起啊,你资质很好,不要荒废了,这大乱一起,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武道不能让你长生不死,但至少可以让你有自保之力。”
楼梦起一听这话不对,师尊这是什么意思?
“师尊,你要走?”
“嗯,我到这里是有事要办,看你们没有自保之力才教你们几手武功,顺便挣点酒钱,现在事情办完了,也该走了!”
楼梦起虽然看起来粗豪,其实心细且重感情,实在是舍不得这个师傅,况且自己武功还没学全呢。
只是他也知道师尊一旦决定了,自己劝也没用,只好问道:“师尊要去哪里?以后还会回来吗?”
“不回来了,血魔来势汹汹,这里不是安生的地方,而且就算血魔平息,被真修知道了我在传播武道,那是要烧死的!”
枫叶国早就没有了武道传承,大家也习以为常,可如今,楼梦起却不明白,为什么真修要禁止武道?
让百姓强身健体,抵御凶兽不好吗?
“好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你我师徒一场,我也没有别的东西,这是我的武道精要,你多参研参研,将来可以更上一层楼,但不要让别人知道,哪怕你的两位师兄!不然就是引火上身!”
楼梦起看着厚厚的秘籍,却没有去接,这里没有习武的土壤,大家学武只是权宜之计,师傅走了,那自己还学武干什么?
“怎么?你看不上?”武师突然严厉起来。
楼梦起眼珠转动几下,突然跪下:“师尊,带我一起走吧,弟子真的很喜欢武功,只是在这里终究没有用武之地,我无父无母,被大伯养大,我会给他们留下一些钱,让他们终老!”
他是这里最好的猎手,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也积攒了一些钱财。
“那你可想好了,我要去的是南疆,那里如今才是武道之乡,路途遥远,一路去不知道有多少艰难!”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弟子不怕,弟子也想知道武道修炼到最后到底可以到达什么地步!”
武师大喜,将他扶起来,大声道:“好,等下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武道,它并不比真道差,一样可以到达大道彼岸!”
楼梦起一怔,不知道师尊这话又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