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开始似有意似无心的打探秦夜底细了。
可秦夜岂能让她如愿?
“我就是个从穷乡僻壤里拿命拼出来点家底的草根,老家在哪不值一提。”
“哎呦,夜哥这就太谦虚了吧,当今社会,没点背景去哪学真本事,没点真本事怎么可能混的出头?”
“哦,要说这个也就算我运气好,头些年犯了点事跑进山里避风头,正好遇上几个隐世不出的高人,奈何天资受限,只学了点皮毛,不敢自称他们的徒弟,好在这点皮毛也够混口饭吃了。”
金姐恍然颔首,她分辨不出真假,也没必要去纠结真假。
“看来咱们都是苦命人,来,为了这份命苦,咱们共饮一杯!”
拿来的酒杯不是那种小酒盅,而是一杯二两的水晶玻璃杯,酒是上好的茅台,年份统一都是十五年份的酒,称不得陈酿,却也比新酒有味道的多。
金姐顺势敬酒,跟秦夜碰了杯,直接就仰脖把二两白酒灌进了肚。
好酒往往烈而不呛,入喉丝滑,既能保证喝酒的人达到理想的醉态,又不至于喝多了头昏脑涨、胃口里翻江倒海。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杯酒在没有吃菜的情况下一口灌进嘴里,金姐竟是表现的像喝白水一样轻松写意。
难怪能成为东海五大蛇头里面唯一的一个女人,要说她某些方面没有天赋,怕是再努力也得是白费力气。
“夜哥,我这酒量练了小三十年,一般男人真比不了,所以您也别强求,随意就好。”
这话摆明了是把秦夜往风口浪尖上推,因为炎国酒桌文化的妙处就是在于,只要把一起谈事的人灌醉了,对方就很容易在朦胧冲动下做出自己想要的决定。
而醒酒后再想反悔,那就得看你丢不丢得起那个脸了。
可惜金姐还是低估了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某人。
某人自幼贪杯,且酒量极度卓群。
倘若金姐不搞这弯弯绕绕,兴许这一杯他也就喝了。
现在嘛……
浅浅抿了一小小口酒的秦夜放下杯子,“饱含歉意”的冲金姐笑道:
“恭敬不如从命。”
金姐嘴角幅度轻微的抽了抽,之后她又找了多个理由敬酒,都被秦夜用一小小口给糊弄过去了。
最后,灌酒不成反而自己生出点醉意的金姐及时止损,再把盖在正事上的遮羞布掀开大半,毫不避讳的冲秦夜问道:
“夜哥,既然酒喝到这个份儿上了,有件事我想今天找您讨个态度。”
“您来东海之前,这片江湖,我、财哥、狗五、疤脸、老鬼五方势力,各有各的活法,谁也不耽误谁赚钱,日子过的安稳且舒坦。”
“可自从您来了,短短不到两天,这五分天下就变成了两块小的一块大的。”
“也不瞒您说,私底下我和狗五通过气了,您吃大的,我们不眼红,也不会出手去抢疤脸和老鬼留下的场子,但我们俩都需要您给句话。”
“那就是在疤脸和老鬼之后,您还想吃更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