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务正业,不是喝酒,就是拿着棍棒和江湖上的人混在一起。哥哥对我爱恨交加,恨我不学好,好吃懒做。
当然我也是有优点的,哥哥瘦弱,经常有街上的混混欺负他,买炊饼不给钱是常有的事。清河县有个恶棍叫赵二,买了炊饼不但不给钱还骂骂咧咧的,那次刚好被我撞见了。看着哥哥那助的表情,那可怜兮兮的样子,我怒向胆边生,拿起旁边肉摊上的杀猪刀冲了上去。赵二那厮是个纸老虎,看我凶神恶煞的拿着杀猪刀,吓得拔腿就跑。我狂追不舍,追了他整整两条街。
赵二那厮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看我还在追他,奈之下,只好跑进清河县衙大堂。知县老爷正在审理案件,赵二回头看我走进县衙,他魂飞魄散,吓得一把抱住知县老爷的大腿,直呼“青天大老爷救命”。
公堂上所有人都惊呆了,看我拿着杀猪刀,知县老爷似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让值班的衙役好言相劝,将我送回家了。
赵二松了一口气,刚准备离开,知县老爷发飙了。惊堂木一拍,如狼似虎的衙役将他按在地上。知县老爷气得够呛,判案思路被打乱了,还吓出一身冷汗。他以“扰乱公堂”为名,让衙役狠狠打了赵二五十大板,打得他呼天喊地,两个月都下不了床。
这事成了清河县当时最火爆的新闻,街头巷尾整天都在议论,越传越神。有人说我当着知县老爷的面打了赵二,还有人说知县老爷都怕我,不敢惹我,只好打赵二出气。
从此之后,整个清河县都知道我是亡命徒,再也没人敢欺负哥哥,更没人敢买炊饼不给钱,他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二十岁了,哥哥早已成家,嫂嫂和他一样,也是个本分人。看我依旧打着光棍,哥哥心中很不是滋味。他到处托媒婆给我说亲,对方父母一打听武松的名号,个个头摇得和拨浪鼓一样。
没有老婆,我也不着急,每天除了喝酒,就是干一些江湖大侠的勾当。知县老爷抓过我多少回,已经记不得了,我清晰的记得知县大堂上的那个位子换过三张面孔。每次我被抓到县衙,遭殃的还是哥哥。
有时候想想,哥哥真的好可怜,他辛辛苦苦攒了一点银子本打算给我结婚花,结果都送给衙役了。我一打架惹事,知县老爷就传唤他,他一进衙门,就得花银子。
那些被我打伤、打残的主,哥哥挣的银子根本不够赔他们的医药费。想想他们也很可怜,有些人只是骂了我几句,就被打成那样。
他们的家属将我告上衙门,里里外外使银子,本想着知县大老爷能替他们做主。我一贫如洗,哪有钱赔给他们,哥哥的钱都让衙役勒索走了。官司打赢后,他们后悔不已,一分钱没到手,还赔了不少银子。
清河县衙的几任大老爷都是好人,每次将我抓住后,打我一顿,关几天就放了,官司也就不了了之。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因打人的恶习我最终闯出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