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视频中杨逍也所说的,根本不用这么麻烦,直接申请版权不行吗?
留着那点署名权能卖多少?
为了要证明那段视频的时间,将实时直播拍了进去。
为了不让人误会这是提前录屏,还把送圣旨的操作也都用物理的方式给录上了。
更离谱的是:
为了证据花近两万块去打赏主播,洛松还真是会玩。
真要是出了事,这段视频能用到也就罢了;
要是用不到了,这两万块不就白花了?
这是有钱没地方花了,还是那主播是他亲戚?
作为一个间接的证据链,倒也完善了,就是未免有点太麻烦了。
直接把版权拿下不是更方便一些吗?
“洛松老师还真是苛刻,”李嵘灏说道:“我看王老师唱的已经很不的,洛松老师竟然还不满意。”
经过和邓梓绮的同台彩排,李嵘灏也听出来两人之间的差别。
在气息上邓梓绮确实更稳一些,而且她的懒散范儿和这首歌很是契合。
说是量身打造也毫不为过。
“幸亏她不满意,要不然这好歌就轮不到我了。”邓梓绮说道。
王晓敏唱的差吗?
有过系统训练的她自然是不差的,只不过邓梓绮自信能更好一些。
但这还是在邓梓绮自己演练过一遍后,同时听过两人不同版本的《来自天堂的魔鬼才能做出对比。
单听王晓敏版本的,同样很不。
在录制视频的时候,洛松还没有听过自己唱这首歌吧,他怎么会知道王晓敏唱的不行的?
邓梓绮也很是奇怪,但她很明显得不到洛松的回答。
洛松正对杨晓玥说:“一会儿把视频发给吕总。
“吕总你们就去找人证明这个视频的真实性吧。
“以你们的实力,通过这个直播平台找到那个主播应该很容易把。
“就算联系不到她,直播平台也会有我的那个账号的消费记录。”
吕雯理了好一阵子这个“证据链”好不容易才梳理明白。
洛松不就是想用直播的时间、这个账号的消费时间,以及那个收到四张圣旨的小主播作为人证吗?
有视频录下了整个送礼的操作过程,只要洛松的那个“棉被先生”的账号,没有进行过相同的操作。
基本上就可以断定,这个视频的拍摄时间了。
虽然手机拍摄下来的视频有具体的拍摄时间记录,
但这东西是可以更改的。
一些软件高手甚至可以坐到毫痕迹地更改时间,作为时间证据根本不完全。
但送礼的后台记录时间、主播的时间,以及系统的拍摄时间相互佐证的话,就能够让这个时间更加的准确。
只不过这些都是间接证据,真要打官司的话还是很麻烦的。
但用来改变网上的舆论还是很有用的。
杨晓玥将视频传给吕雯过后,吕雯拿着自己的手机站了起来说道:
“行,这件事我们来处理。
“编曲那边我已经安排下去了,明天中午之前肯定会把编曲拿出来的。
“但最主要的还是各位老师这边,能否守住华夏娱乐圈的大门,就靠各位老师了。”
说完吕雯就拿着手机离开了。
在吕雯离开后,洛松打折哈欠站了起来说道:
“就麻烦各位老师了,我回去睡觉了,你们加油哦。”
洛松和自家工作室人的歌,版权都万一失,棒子国想抢他也抢不到。
剩下的练歌环节就跟洛松没关系了,他就不跟着去凑热闹了,回酒店睡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