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宇坐在车后座,把头探出车窗外,张嘴欲呕,却又好像吐不出来一样,身子随着颠簸的汽车上下起伏。
他们已经在前往案发地的路上了,只不过这乡间的小路实在是坑坑洼洼,车开过去的时候,车上的人跟坐蹦蹦车似的,就感觉都要被颠散架了。
看到雷宇实在是难受,呕了半天也不吐,反倒是干呕声把黄博文和老狼引的也想吐了,黄博文转过头来对雷宇说道。
“如果真的实在太难受的话,就吐了吧,不要把自己的身体搞坏了。”
雷宇艰难的抬起头来,面目狰狞,一边干呕一边说。
“不行,喝都喝了,吐的话,我不是亏了。”
然后他又为了转移注意力转问道。
“老狼,你吃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正坐在驾驶座开车的老狼,面色刷的一下就沉了下来,把雷宇吓了一跳,过了一会,老狼才咬起牙关,将字一个又一个的从嘴里蹦了出来。
“榴莲芥末红烧味可乐。”
于是大家都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就当雷宇被强烈的恶心感折磨的欲仙欲死的时候,黄博文从副驾驶转过头来对着他说道。
“已经到了,下车吧,记得拿上你的手机和充电宝。”
雷宇挣扎的爬下了车,映入眼帘的是1栋破败的门楼,青苔和藤蔓爬满了它,掩盖住了它沧桑的历史痕迹,木质的外表已经被腐蚀的坑坑洼洼,细细小小的斑点浮满它的表面,就像是被虫子啃咬过一样。
四周是连绵起伏的山峦,F省多山地,并且环境保护的还算好,这些郁郁葱葱的青山环绕着这片小小的村落,宁静闲适的与世隔离感,就好像桃花源记里的那个小村落一样。
门楼里面是一排低矮的平房,有的平房门口坐着老人,而此时正值9月金秋,天气凉爽,农村的土路倒也没有那么不平整,干燥的泥路上,处处可见鸡鸭,已脱离人类长期的它们怡然自得的在土里刨食,一些农具堆在墙头,但铁质的表面已经浮现出一层红棕色的铁锈,似乎已经长时间没有人用过它了。
黄博文和老狼下了车,闻到了这片清新的空气,看到了远方碧绿的山峦,不由得精神一振,好像那股恶心感也随之消退了。
突然他们背后传来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回头一看,是雷宇跪到了地板上,双嘴微张,双目声,手机跟充电宝也从手中掉了出来,沾染上了农村的浮尘。
黄博文和老狼大惊失色,雷宇现在的身份虽然说是他们的羁押人员,但如果出了什么事,他们可担不起这个责任,于是连忙向雷宇跑过来,边跑边问道。
“你怎么了?没事吧?”
雷宇用力用双手捶了一下地面,凄厉地喊道。
“这t.是我老家。”
黄博文还没反应过来,问了句。
“然后呢?”
老狼则是反应了过来,暗道真惨。
“这里的方言我从小就会…”
话还没说完,雷宇就跪在地上吐了一片。
过了好一会,雷宇才从地板上站起来,虚弱的对,黄博文和老狼说道。
“你们怎么不告诉我地点在这?”
由于那一碗啤酒酸辣汤的原因,雷宇一路上昏昏沉沉,并没有发现这条路是往自己老家的方向走。
“你也没有问啊。”黄博文还了一句。
雷宇怒道,“我没问,难道你就不说?”
黄博文自觉理亏,但不肯服软。
“你没问我为什么要说?”
雷宇眼珠一转,躺在地上耍起了赖。
“啊,我死的好惨呐!没有20万起不来的那种啊。”
黄博文也有些语。
“你不想起来你就别起来了。”
“好了好了。”
老狼已经佩戴好了装备,,转过头来对着他俩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