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我看到前面出现一个小寨子,聚居了几十户人家,虽然都是些低矮瓦屋,没有高墙大院,但有浓浓的烟火气。
我高兴极了,开始盘算怎么编个谎言,试着跟人接近。
自己脸蛋生得太漂亮,身材又好,这是个绝对的致命伤,说什么也得遮掩一下,扮得丑丑的才好,免得惹来那些见色起意的男人。
这时身处丛林,没有锅灰,也没有草木灰,连湿湿的软泥巴也没有。
我只好蹲下身子,捏碎一块黄土疙瘩,又捡了个石头,将一棵还没香蕉的香蕉树砸断,捣出水浆,和黄土糅合在一起,细心地往自己头脸和脖子上涂抹。
想要扮天下之大丑,光是抹些黄土,可还不够。
我伸手又折了一片香蕉叶,慢慢嚼碎了,也抹到脸上,最后又抓起一把枯草尖,往头发里揉搓。
香蕉汁液有粘性,抹上去就是黏糊糊的,待稍稍风干,我又将黄泥和碎叶渣搓掉,以便丑得自然点。
这么一折腾,纵然看不出大丑,好歹也弄了个灰头土脸吧?
我有点为自己的小伎俩而得意,挪着沉重的两腿,一步一步往寨子里走去。
不料,缅北这里的人也养狗,就在我靠近寨子时,突然窜出几条大狗来,对着我狂吼乱叫。
我吓得魂不附体,只好惶惶逃开。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叫花子手里的打狗棍是多么的重要。
我肚子饿得不行,就不甘心,回丛林里捡了根粗木棍,又往寨子那边走。
有了这根木棍,我胆子就大了一点,反正狗来了就打,今天不是它跑,就是我逃。
好不容易赶走了几条拦路狗,我走到一户人家门口,想找他家买点东西吃。
哪知那户人看到我就大声叱骂,并作势往外赶我。
这户人真可恶,他们竟将我当成了肮脏的流浪女,或者是神经女。
我虽然愤慨,却也高兴,这说明我手段高明,随便扮一下,就能瞒天过海。
朱老板,你这回注定要血亏了,你就是请个巫师作法,成功找到我的行踪,你手下那些猪头也不会来注意一个丑女人的。
这就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但事情并非单纯的好,眼前这户人信以为真,我就没有办法买到食物了,可奈何,只好拖着疲惫的身子,仓皇离开。
幸好天绝人之路,走得不远,我就看到了一棵荔枝树,树不高,枝低垂,在地上就可摘到熟透的荔枝。
我高兴坏了,也不管有没有人看见,蹒跚过去,偷吃了几十个荔枝,又摘下十几个,边吃边往前走。
不久,我就到了一个镇上。
有个男人在街边摆了个包子摊,他不嫌我脏乱,卖了十个包子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