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少华山。
草木郁郁葱葱,青翠欲滴。
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
微风拂过大地,吹在脸上,没有带来一丝的凉意。
倒是有一股股浓浓的血腥味,直冲鼻腔。
苏轼眉头紧锁。从军十数载,早已见惯了血雨腥风,他还是闻不惯,或者说不喜欢,这人血的味道。
更何况,这血腥味,大多数还来自于他的袍泽弟兄。
今天这一仗,绝对称得上最憋屈的一场。
亲率一营身经百战的精锐之师,追击总兵力不到一队,主将还身受重伤的残兵散勇,居然让他折损大半,打了整整一天,依然未能完全拿下对方。
他的这些兄弟,可不是长安城中临时拼凑起的新兵。
曾经跟他翻越过葱岭,攻灭过小勃律。也曾跟着他远征大食,在怛罗斯城下,与数倍于己的大食军队血战五个昼夜。虽然最后因为葛逻禄部的突然叛变,功败垂成,兵败怛罗斯。
但是这一战,他们打出了大唐军人的威风,使得嚣张跋扈的大食人,不敢继续东进。
好在,这一仗,马上就要结束了。
对面,如今只剩下三个人,三个浑身是血,几乎快要被射成刺猬,却依旧死战不退的人。
其中一人,苏轼认识,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熟悉。
“鸣金!”。苏轼对着身边的传令兵喊道。
“铛铛铛……”传令兵敲响了手中传令撤兵的铜钟锣。
正在奋勇向前的将士,听到锣声,停下脚步,有序的向后撤退,一直撤退到距离唐军一箭开外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再向后退,就要退到石墙外了。
苏轼之所以鸣金收兵,是有着他自己的考量。
他看的出来,眼前的这三人,早已经成了强弩之末,只靠这一股血勇在强撑着没有倒下。
可即便如此,困兽犹斗,想要拿下眼前的这三人,他也势必要付出些代价。
只要再多点耐心,他们的血就会流干,胜利,唾手可得!没有必要为了几个必死之人,徒增伤亡。
踩着被鲜血染红的土地,苏轼走上前,在距离两人半箭之地停了下来,抱拳拱手道:“良器兄,别来恙!”
被称作良器之人,姓李名晟,字良器。身高六尺,虎背熊腰,身穿明光铠,手持亮银枪,英武非凡。
李晟冷冷的看着苏轼,并不答话,反而把手中的亮银枪握的更紧了些。
“看来良器兄的状况并不怎么好啊。实在对不住良器兄。小弟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在战场上,与良器兄兵戎相见,以命相搏。”苏轼也不在意,他当然知道,此时的李晟就靠一口气,一开口,气一泄,人很快就不行了。于是又自顾自的说着。
“小弟也没办法,我等跟着高将军,东挡西杀,也曾立誓,要效仿先祖,为大唐,开疆拓土,守土安民。只可惜,天不遂人愿。”
“渔阳鞞鼓,天下震动。我等随高将军,奉命征讨。封常清将军,以新募之兵,对战范阳百战之卒,一败再败。可奈何,只能退守潼关,以保长安。”
“良器兄久在军旅,也跟燕军交过手,也该明白,高,封两位将军的选择,乃是最优选。可恨长安的那位,居然听信一个阉人的谗言,以贪墨军饷的罪名,杀了高,封两位将军。”
“败军之将,死而怨。但以如此龌龊的罪名,死不瞑目!”
“哥舒将军,重兵卧床,临危受命,力保潼关不失。又是长安的那位,听信谗言,一再催促哥舒将军出关平叛。”
“哥舒将军,明知前面是陷阱,却不得不跳。兵败灵宝西,以致潼关失守,他本人被俘。我等除了投降燕军,可还有其他出路?”
“对良器兄,我向来敬重。良器兄乃世之英雄,弟不忍加害。只要良器兄交出你身后之人,良器兄若要降燕,小弟我愿为兄引荐,以兄之才,必能得到重用。若是兄不愿,小弟也可做主,放良器兄离开。”
李晟充耳不闻,苏轼所言,的确是有几分道理。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他投敌的理由。
大丈夫在世,生有何欢,死有何惧,
一点委屈都受不得,算什么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