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祝家一家人都聚齐了。唐灵萱虽然在这住了一段时间,但是没怎么见过祝修竹。一是她活动不便,二是祝修竹很忙,今天坐在饭桌上,菜品都是祝明绪两兄弟下厨做得,两人皆是能文能武,还下得厨房,不知道以后要便宜哪家姑娘。
唐灵萱的认知里,古人对君子远庖厨的借口运用的炉火纯青,是不愿意在烟熏火燎的厨房待着的,尤其祝修竹还是个举人老爷。
好日子当然要喝个酒,郗听音还破例拿出珍藏的酒,来庆祝。
“萱萱啊,这是干娘给你的改口礼。”郗听音抓住唐灵萱的手,从自己手腕上撸下一个碧绿的镯子套到她的手腕上。
唐灵萱抬起手看看,成色极好,晶莹剔透光泽高。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
“谢谢干娘!”她很开心,感觉收到了重视,这是她很久没有感受到的。
祝修竹送她一套新的文房四宝,祝明安时间紧迫,包了个大红包给她。
至于祝明绪,一家人眼巴巴地盯着他,看他能送出什么花样来。
唐灵萱也很好奇。
祝明绪摸摸鼻子,从袖口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唐灵萱立即就想打开看看,被祝明绪制止,他有点不好意思,“你等会儿再看。”
虽然很好奇,但是还是忍住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饭,很开心。
酒足饭饱后,唐灵萱躺在古色古香的雕花床上,打开祝明绪送给她的小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块色彩艳丽的石头,很漂亮的颜色,是淡紫色。
紫色目前还不能通过自然界提取出来,所以是很珍贵的色彩。
祝明绪能送这个给她,很用心了。
她一直以为祝明绪比她大,但是在刚刚,得知他才18岁,自己已经19了,让弟弟送姐姐礼物,还怪难为情的,她都没准备什么。
这下有点难搞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突然枕头底下的什么东西跑出来硌了她一下,一看,想起来她还有这个。
这是最重要的,怎么把这个忘记了。她手上的大金镯子,这是她的最大底气了。经常出去旅游,免不得碰上意外情况,有次碰上小偷把手机偷了,没了手机就没了钱,差点吃不上饭。
从那以后手上常年戴着大金镯子还有藏在衣服里面的大金链子,土是土了点,现在不就有了大用处。找个当铺当掉,金子在任何时候都是硬通货。
这样就有了第一桶金,还能做点生意。
唐灵萱这几天感觉不运动,长了不少肉,再不活动活动身上都要长虱子了。
缠着祝明绪想去城里玩玩,很好奇现在的“商业街”是什么样的。
“不行,你腿伤还没好,不能走那么远的路。”祝明绪拒绝。
唐灵萱不依不饶,已经拆了夹板的她走给祝明绪看,不服去地说:“你看,我现在走路已经没问题了,卢大夫都说适当走走也是可以的。”
祝明绪扭头,不看她。
唐灵萱没办法,向一边看热闹的郗听音求助,“干娘~你看他。”
郗听音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另有所指地说道:“明安这几天都在家,叫他陪你这个新认得妹子去。”
祝明绪一听,立马反驳道:“大哥还有别的事情要忙,我带你去!”
不赞成地看自家亲娘一眼,奈妥协。
两人快速收拾一下,就准备出门了。
唐灵萱带上这一阵日子,祝母给的零花钱,还有大哥给的红包。够她潇洒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