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月的身材样貌都没有程意出挑,但因为在城里读过两年书的原因,眉宇间带着一丝瞧不起农村的傲气。
程意看的啧啧称奇,五香瓜子嗑的飞快,这种人,程意前世见得多了,就属于那种意识流高傲,多读了几天书,就觉得自己的认知和思想区别于老家的凡夫俗子了,明明口袋里连1万块钱都没有,仍然觉得十万八万是小钱。
没想到,这个年代就有这种人了啊,不对,这种人早就有了,毕竟不是谁都用的起“斯丹康头油”。
程意看了会儿,觉得有些乏味,因为不知道前因后果,没吃到全瓜,有点带入不进来,伸胳膊碰了碰大嫂,
“嫂子,你给我讲讲咋回事呗。”
大嫂也是个妙人,看着老实巴交的,实际上也是个吃瓜小能手,拉着程意的手臂往后退了退,然后,小声说道:
“程月为了留在城里,在城里找个了对象,但要结婚之后才能把户口落在男方家里,可是人家男方家里说了,程月想嫁过去也成,不仅没有彩礼和三转一响,程月还得倒贴500块钱和一台二合一收音机。”
“哇去!这么凶残?咋滴,那个男的身体好啊?”程意震惊了。
大嫂不解地看着程意。
程意连忙摆摆手:“没事,没事,就是觉得有些刁难人了。”
大嫂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没有彩礼啥的也没什么,起码态度要好,毕竟是娶媳妇,不是收姨太太,哪有这样的。”
程意点点头,这个年代也算正常吧,不让农村人进城务工,想要留在城里要么是特殊职业,要么通过关系转户口,其中结婚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所以,城里有啥好的?该穷还是一样穷,当然,回村能以城里人的身份装个逼,但也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程意顿时感觉索然味,一家子神经病,养出个没能耐还爱做梦的闺女,哪像自己,既美丽又能赚钱......
当然,要是不发生张伦那件事,就完美了,
所以,自己以前也是个没能耐还爱做梦的精神病,而且,还不如程月,人家好歹还在城里念过两年书呢。
程意把瓜子揣进兜里,一手抬起捂脸,一手拉着大嫂往家走,真丢人啊,那天自己比程月也好不到哪里去。
终究是野花做了场玫瑰的梦,
现在,程意的梦醒了,玫瑰在花店里,被人修修剪剪,带着爱意绽放出短暂的美丽,野花虽然不似玫瑰那般美丽,但却漫山遍野,享受自由的呼吸。
就......各自安好吧。
“嫂子,你想戴大金镯子不?”
“想。”
“好,我送你。”
“嫂子,你想开小汽车回娘家风光风光不?”
“想。”
“好,我送你。”
“嫂子,你想住别墅洋楼不?”
“想。”
“好,我送你。”
“嫂子,你想......”
“先别想了,鸡食打好了,去把鸡喂了再回来想。”
“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