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月是一路小跑回到自己的房间的,一把扑向柔软的床,看着手机里的号码,激动地在床上打滚。
也许,这就是有哥哥的感觉吧。
南月抱着手机,想着想着,在不知不觉中入睡。
一夜梦,睡得很踏实,连屋外总是让她因为害怕而失眠的滚滚雷声都没能吵醒她,一觉睡到天亮。
翌日,南月起了个大早。
昨天的暴雨已经转为蒙蒙细雨,她站在阳台前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感受着雨天带来的新鲜空气。
从冰箱中拿出牛奶和面包,把面包放在热面包机上。
一分钟后,听到叮的一声,她觉得十分悦耳,哼着歌喝完牛奶,吃完面包,便开始收拾画具准备出发。
南月很喜欢画画,周末她会去画室学画画,一画就是一整天。
因为暴雨,L市很多路段低的地方都积水,路人很难通行,素描老师由于家门口积水,于是请了假,今天画室的学生们自己自学。
南月拿出素描笔,巩固练习前不久刚学的素描基本功。
描着描着,不知不觉画板上出现了一个轮廓,她在那道轮廓上描上一双眼尾稍翘的桃花眼,紧接着是笔挺的鼻梁,丰润的嘴唇……
虽然她画画的功底还比较差,但是看着这双画板上的眼睛,她没由来得觉得心跳加速。
她一向讨厌画人像,只喜欢描些水果或者小猫小狗,因为她总觉得人类的模样很虚伪,像一层层面具,只有动物和植物的模样才是最纯粹的。
但这一刻,她突然找到学画人像的动力。
于是她开始打开人像素描的教程,专心致志地开始学习。
周末的时间过得很快,她白天学画画,晚上则去沈煜辰家里吃饭,饭后就跟沈浩轩一起玩游戏。
沈煜辰偶尔会加入玩两把,然后回屋里学习,毕竟对于所有的高三学子来说,这一年的时间至关重要。
张桂芳厨艺很好,每天的菜式都不重样,而她的草莓碗还是依旧每次都被堆得很高。
南月也逐渐和这一家人熟络起来。
通过他们的交谈,她了解到沈青松的职业是一名警察,因公调到L市,正好政府分配的房子就是南宏武所在的这栋,想着能挨着做邻居,沈青松便也选择了一楼。
张桂芳和沈青松伉俪情深,而沈青松有很严重的胃病,他工作忙的时候,总能忘记吃饭。
沈煜辰的成绩很好,论转到哪个学校,校方都非常愿意接收。
张桂芳做的是财务工作,财务到哪都是万金油,便辞了在H市的工作来L市重新找,刚好可以照顾这爷俩的衣食住行,一个胃病一个高考,一举两得。
南月觉得张桂芳很不容易,全身心都在为这个家庭付出,听完张桂芳的话,忍不住夹了个鸡腿放到她的碗里:
“伯母真不容易。”
张桂芳一见,乐了,一掌拍了拍身边的沈青松:
“老沈,都说女儿是妈妈的棉袄,你看咱们南月,知道心疼我这老婆子。不像你们这俩糙汉子没良心的,天天就知道吃吃吃。”
沈煜辰在一旁不高兴了,抬起帅脸为他正名:
“妈,我和爸怎么没良心了,呵护您还来不及呢,碗都是我洗的。”
张桂芳叹了口气,而后一脸欣慰地看着南月:
“月月真懂事,我都想收你当干女儿咯。”
沈煜辰打断自家老妈的话:“妈,您别想了,人家小南月还有自己爸妈呢,您收起您的小算盘,小心我告诉南叔叔你想偷他女儿。”
沈浩轩则起哄:
“伯母,我也可以成为您的小棉袄呀,只要您多让我哥给我多打几把游戏。”
张桂芳摇了摇头,嘴里含笑,轻声呵斥吃得正欢的堂兄弟二人:“你们这些小兔崽子没一个让我省心的。”
看着餐桌前这一家子其乐融融,南月感到十分幸福,也非常羡慕。
她和爸妈在餐桌上,永远都只有沉默,大家吃完饭后便各做各的。
许如月有时吃到一半就去开电话会议,南宏武则有时中途接了个电话就出门了,一去就是好些天。
空旷的家里,仿佛永远都只有她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