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他早已发现了沈峰的想法,自己何尝不是,手上的石头磨的呲呲冒火也没有什么用,在这一点他们的想法是一致的,如果不趁他们休息的时候逃走,谁会想到明天的早餐会不会有自己,这种绿皮小鬼常以残虐狂暴著称,自己就曾经亲眼看到有人活生生的被他们用小刀放干了血挂在狼后边一直拖的浑身就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
再说自己是谁?斯卡休姆王国十大圣殿骑士之一斯雷维尔之子,本来就是视察一下自己家的封地,谁想到山妖入侵,那群该死的城主还有骑士,他们一起建议自己刷个军功,他妈的自己出来的时候,誓言什么的喊得嗷嗷响,说什么万死不辞,第一波冲锋就解决这个庞大笨拙的怪物,什么一记四阶魔法直接让他见祖宗,让他们尝尝骑士团的厉害,果然乡下的平民骑士除了嘴上的花活外其他什么都不行,第一波冲锋还没有再度集合就四散而逃了,要不是这群贱奴没脑子,自己怎么会呆在这个狗地方。
沈峰还没有先恼怒,守卫的哥布林叽叽的交谈起来,不用多说,两个侍卫直接进门就奖励了一顿胖揍,要不是那块石头藏在了屁股底下死死护住否则今天的夜宵一定有他了,打完人的几个哥布林巡视了一圈眼睛紧紧的盯住了角落双双抱着的两人看来一小会儿,还没有发现什么就被伙伴们催促着喊了出去,吓坏了沈峰和墙角的两人,尽管很隐蔽沈峰也注意到两个人手里在那瞬间闪着亮光的石头。那两人也呆呆地看了沈峰一会儿,没有意会又低下了头,看来自己并不是那唯一的聪明人啊。
被打的那个贵族可咽不下这口恶气,自己的身份比锁在这里的所有人尊贵很多,按理来说,他们都是自己封地的平民,自己赏赐给这个乡下男人一个效忠自己的机会,他还在一旁看着自己被打,这群对帝国毫价值的贫民本就是帝国火车前进的燃料,死一个和死一堆根本就没有区别,可是自己,自己可是斯雷维尔之子啊!被打的怒火再加上白天手下的反叛,不顾满身的淤青向差一点就解开绳子的沈峰撞了过去。
他妈的,借着火光他看见这个人,这个贫民一脸傻笑,一直在嘲讽自己,再加上他身上的怪异服饰,本身破破烂烂的裤子上还有几个可以看到大腿的洞,衣服也被火烧的是一个窟窿又一个窟窿的,一个山野乡民也敢到处撒野,自己从小就没有受过这种气,在王都哪个敢对自己的命令有半点怨言,也不挨家挨户的打听打听,自己早上犯的,中午就能有人顶包,还是争着去顶,庶民不就是以这种狗一样的行为来博得我们斯雷家族的好感的。
你们不过是贵族的消耗品,自己哪怕拿出自己十分之一的零花钱也可以在黑市上买下好几条这样的狗命。但是一切从来到边境的龙门就开始变了,乡下人就是缺少教化,根本就不是一条好狗,不懂得如何侍奉他们的主人,是你们的主人给了你们房子住,给了你们田地耕种,又给了你们活下去的保障,你就只需乖乖地当一条好狗,为自己的家族英勇献身不好嘛,反而随意践踏我们斯雷家族的尊严,真的该死,先是处理了这个狗贫民等自己出去了,然后就是整个龙门的所有骑士和城主,以及剩余的所有幸存者。我要把这个秘密彻底埋藏,斯雷家族的尊严必须维护。
旁边的哥布林守卫饶有兴趣的看着笼里的两人狗咬狗似的打架,沈峰也郁闷,怎么了,这么宝贵的时间用来逃跑不好吗?,这么做不是有点莫名其妙吧,不过,他可不惯着这个贵族的毛病,更何况现在还有十一点力量值,也正因为这次借力,因祸得福,绳索被直接挣开了,旁边欢呼的哥布林根本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唧唧哇哇的在一旁呼叫着来呐喊助威。
沈峰和那个贵族子弟由于被绳子束缚只能通过双脚跳动或者类似毛毛虫蠕动的方式进行活动,一排排看守的哥布林一下子找到了乐子,饶有兴趣的看着两个人类打架,时不时的还欢呼起来,吸引了更多的哥布林前来观战。
这显然不是沈峰他们想看到的,他们越来越多,火把越来越密集,就说明他们逃跑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可开弓没有回头箭,贵族骨子里的骄傲又不让他放弃。
没有什么比一直被欺压的弱者突然把曾经的强者打败然后抓住,满怀同情地倾听他们为活下去而拼命挣扎发出的哀嚎更加痛快。屠杀和复仇深深的刻在了这种绿皮怪兽的骨子里。它们从生下来就开始竞争,就被人族自称正义的冒险者屠杀,传教牧师所鄙视,被所谓神的眷属屠戮,甚至是被同族的其他哥布林欺负,以至于每次挨打都像是理所当然一样,强者当然可以随意欺负弱者,但必须也要承受弱者变态似的报复,他们法在白天与高大的人类抗衡,但是在晚上他们一有机会就可以把杀戮者的屠刀加倍地向曾经一直瞧不起他们的人头上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