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一个人?她就是那个人。
不过我是单相思的。
她太杰出、太漂亮了!她是我毕生的追求,我的梦想,是我每个夜晚睡梦中的公主。我疯狂地喜欢她,崇拜她,暗恋她,为了她我才当刺客,只为了能偷偷地看她,画她的肖像。
我宁愿已经被人勒死,也不愿意让她看见我这么倒霉的样子。我咳了一声:“咳,吉恩,你看上去还这么棒。”
“废话,我是你师姐。”
她认为我崇拜她是理所当然的。
她是军情局下属军情七处谍报行动署的首席执行官,除了名叫吉恩·朗斯顿之外,关于她的一切都属于国家机密。我在学前班心里想着做毛贼的时候,她已经是刺客;我读刺客小班,学习打闷棍的时候,她已经是有名的美少女杀手,现在是杀手中的杀手。她在军情局有一间专门属于自己的更衣室,任何人的照片出现在她的衣柜门内侧,基本上就算是死定了。
我永远都记得我学前班最后一年的时候,她在热身舞会上跳上桌子,掀起自己的裤子外的裙子说:“弟兄们,参加刺客培训班,为国效力!”
那一年我六岁她八岁,我还属于温室里娇嫩的花朵,她已经号称国字头美少女杀手,出过四次任务杀了六十四人,其中四个是一级通缉犯,二十六个是二级通缉犯,还有三十四个不小心路过的变态大叔。他们死的同一原因都是想领她过马路。她讨厌中年大叔。
“吉恩。”我尴尬地对她说,“你要我去死的话,我就立刻为你去死。”
“去去,谁要你死!”她拿出一大叠纸,不是授权合同,是信纸,“省省吧,你的命一钱不值。赶紧,把给面者和风蛇的信重新写一遍。”
“不!”我只觉得天旋地转,世界崩溃了。她把我忘了,压根不记得我。而且我不想写信,不是因为写信我能蹲在这里么?
不想写也得写。不为什么。因为她是吉恩。我苦笑,花了些时间把信写了给她。“检查一下,这样行么?”
她接过去看了看,没什么问题。首要的就是我信封的字迹,对于这个计划来说,妖怪们只要拆信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她从书包里拿出药剂,开始小心地装信封,别提多小心了。她的书包里有个小天平秤,她用镊子夹住砝码,将一些色的药粉秤量好,用一层明胶涂在信纸背后。她不用防毒手套,做那样的事别提多危险,但是她眼皮都不眨一下,手稳得就像是一部机械。然后,她开始用麻线设置信口的机关。
我仔细看她干活儿,两边封口都设计了触发结构,一片薄如蝉翼的引发装置里不知道究竟放了什么,她将那东西叠到信纸里,小心地揉了揉,以免别人能通过手感判断出来。过程和用料都太复杂,不是我这初中没毕业的蹩脚贼能看懂的。不同的对象她使用了不同的配料,妖怪们都很狡猾多疑,她将信伪装得一点儿也看不出毛病,闻也闻不出来。信送到的时候,拆信触发反应,伤害性才达到最强。这几个信封才是做得费劲死了,要结实严密,还要禁得住腐蚀。
所有的信封都封好了,她才松了口气。
然后她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似乎心中充满疑惑:“你的背影很眼熟。”
“应该的。”
她问:“你帮了我的忙,临死前不要我帮你什么作为回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