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桃源村位于忘兽川外围,四周密林高耸,草木杂藤纵横交,常年迷雾环绕,如同一座天然迷宫。
六月的清晨亮得很早,早上迷雾较浓的关系,石砌成的屋子显得有些潮湿,屋檐时不时落着水滴。
“咯咯——”
伴随一声鸡鸣,村子早晨的宁静被打破了,村民们纷纷起床,开始今天的劳作。
几十年前因灾荒、猛兽袭害、压迫、流落进入此地定居的人,慢慢组成现在几十户人口的小村子。
不知何故,村子从毒虫猛兽侵扰,村民们一致认为这是“仙”人护佑之地,所以称其为桃源村。
一条稍有浑浊的溪河,三个身披布衣的孩童衣袍撩至大腿,手持削尖木棍,站在刚没过膝盖的河水中。
“哇!孤漠哥好厉害,怎么知道那个位置有鱼啊?”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就是觉得那里有鱼,可能是运气比较好吧!”
年满十二的孤漠左持细长木棍,棍尖上穿插着还在拼命挣扎的草鱼,对比他小一岁的女孩答道。
其实他也不太懂,自小他学东西就非常快,不管是阅览书卷还是务农,看一遍基本就记住了,甚至连不远处小动物细微的动作都能察觉到。
“可恶啊!为什么就是捉不到啊!”
旁边,同龄的小胖子发出气急败坏的叫喊。
“阿虎你动静太大了,鱼都被赶跑了,这下是真抓不到了。”
孤漠叹了口气。
“跑就跑了,反正也抓不到,没想到你除了读书外,连抓鱼都这么厉害。”
阿虎一脸羡慕的看着他木尖上的鱼。
“不好!我差不多该回去了,玩太久屁股又要挨我娘的揍了。”
阿虎似是想起了什么,脸色一变,仓促上了岸。
“又是学纺织?还没学会吗?早点学会的话就不用老挨打了,回去晚点你娘也不会说什么。”
说归说,孤漠还是走上了岸,着手收拾东西。
村子在孤漠印象里,一直都是自给自足,不跟外界产生交结,阿虎家则是村里唯一生产布匹的,对他严格点倒也正常。
“能学会就好了,总感觉制作过程好复杂,也提不起兴趣。”
阿虎耷拉着脑袋,也跟着收拾起来。
“孤漠哥,我一会去你家,昨天我爹猎到了一头鹿,叫我送点肉过去。”
女孩儿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说完上前双手抓住孤漠的衣袖,露出灿烂的笑容。
“又打着猎物了?陆叔叔可真厉害,我也想去啊。”
孤漠眼中露出向往,可惜村长爷爷老是说外面太过危险,不让他跟着出去。
“那我们回去吧!”
摸了摸抓着自己手臂的小脑袋,孤漠笑道。
“阿莹还真喜欢粘着你,明明都是一起长大的,也不见她这么粘我。”
旁边的小胖子嘀咕道。
“孤漠哥身上有股好闻的气味,跟林姨和孤叔叔一样。”
“呃,那个应该是用来驱虫的香薰味,家里书卷多,怕被啃咬,爹娘时常会点上。”
“那个孤漠,香薰有没有多的,我也想变香一点。”
“……”
三人谈笑间,往家中步去。
………
忘兽川某处
“你说这个长得跟猪差不多的东西就是灵豚?本少爷在这鬼地方转了两天就是为了这玩意?”
一身华服的白胖少年指着前方生物,瞪大的双眸满是不信。
少年所指的方向躺着一头跟猪一般大小的生物,唯一不同的是这头“猪”身上有着一条条银白色花纹,模样十分绚丽。
“是的少主,根据得到的消息灵豚确实长这模样。”
一名护卫恭敬说道。
听到护卫的话,莫宇才勉强相信,而后抬起白胖的手,朝灵豚一招,灵豚就此化为一道流光飞进了他腰间储物袋。
莫宇本以为捉个灵豚不过手到擒来,没想到忘兽川的地形如此复杂,即便找了个附近的冒险者,也花了两天时间才捉到。
娇生惯养的他哪受过这种罪,中途好几次都想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要不是听说灵豚不仅肉质极其鲜美,还有温养灵力的功效,乃是一大珍兽,他早走了。
不过此兽行踪难寻,且十分稀少,他也是花了不少灵石才从通灵商会买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