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次日正午,祝鸾躲在树荫里乘凉,就看见姬发穿着白底金纹的铠甲,腰佩重剑,来到树下。他手里似乎提着什么,距离有些远,看不真切。
“祝鸾!”他这样喊她,她却惊了一下,连忙俯下身向姬发招手,另一只手的食指抵在嘴唇上,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像昨天那样,把他拉到楼阁。
他莫名其妙地看她,把手里的东西放下——那是一大只鹿腿。
“其实没有人跟我说过,可不可以出去,可不可以跟别人说话。但是,即使母亲在的时候,我也从没有离开过这里,接触过外人。”祝鸾歪了歪头,端跪在地上。
姬发睁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试探着把手放到祝鸾头上,轻轻拍了拍。
“这样,是好事吗?”
“不!”他立刻回道,又接着说,“不是,我的意思是这肯定算不上好事,但也不是坏事。”
“你们在朝歌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他一边回话一边左看右看,“大王要八百诸侯送质子入王都,所以我十二岁那年远离家乡,来到朝歌。”
他又突兀地转了话题,皱起眉来,一拍脑门,说:“我也真是,倒忘了你这里什么也没有,今儿这鹿腿看来吃不上了。”
“父亲让我和哥哥比试射箭,谁赢了谁就到朝歌,我那时候年纪小根本比不过我哥哥,在箭上做了手脚,才赢了。”
“你很想到朝歌来?”
“不是想到朝歌,是想成为一个英雄,成为一个能和哥哥比肩的男子汉!”他额头上还绑着训练戴的白布条,头发高高竖起在头顶,晒得黑,却显得很英俊。
话说完了,他自己倒是害羞起来,转过视线去看鹿腿。
“十二岁来朝歌,那你现在多少岁了?”
“十六岁,已经有四年了。”他摩挲着腰间的玉环,神情里出现一种祝鸾读不懂的东西——后来她知道,那种东西叫做“思念”。
祝鸾在指尖燃起火焰,顺着鹿腿所在的方向一推,火焰就包裹住了它,在高温中,鹿肉滴下油水,变成微焦的颜色,香气四溢。
“佐料可就没办法了。”祝鸾懊恼地说。
“下次我一并带来。”姬发为眼前的一幕惊讶,思及祝鸾此前的话语和行为,却又觉得不算大事,强装镇定地回答。
祝鸾站起身来走到他旁边,端跪下来,仰头看他,气息停留在他下巴的位置。
“我可不可以,不,你愿不愿意,带我下去看看?”
“本就没有明令,只要你想,我就带你在城里走走。”
祝鸾兴奋起来,沿着木板铺设的方向走,边走边设想出去的情况。她想不可以让别人看到是她和姬发走在一起,尤其不可以让殷氏内部的人看到;她想走在地上的感觉应该会很踏实;她想常常外面食物的味道,那种还温热的食物的味道。
她知道作为侍卫是要值班的,于是问姬发:“明天晚上如何,你要值班吗?”
“前几天替别人值了班,正好明天他换我。”
“那真是巧!”她笑语宴宴,接着高兴地说,“那我还要准备一套侍女的服装,用头发遮住耳朵,可是眼睛怎么办呢?”
祝鸾又感到丧气,她与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处处是漏洞。
几乎是赌气地说:“我讨厌绿色的眼睛,讨厌我所有自出生起就注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