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填饱肚子才是首要任务!”
斐乐将房间翻了个底朝天,除了冰箱中还有些看起来不太新鲜的食材,就只从储物柜里找到了一桶过期快半个月的泡面。
“今晚十二点一过,血月降临迎来末日,钱都成了废纸,我还省吃俭用,不是纯纯大傻缺么?”
斐乐随手将泡面一丢,网上查到一家口碑不的海滨餐厅就立刻出了门。
下楼后,斐乐拦下一辆出租车坐了上去,整个车程超过了十五公里,在拥堵的街道上走走停停花了二十多分钟到达风景优美的海滨餐厅。
来到餐厅后,斐乐拿起菜单挑挑选选,点了一大桌菜肴。
这是一间米其林四星餐厅。
斐乐还真没吃过,只是听说价钱贵、分量少。
不管了,花多少钱都值,末日来临后许多好吃的东西不一定还能吃上。
斐乐开了一瓶拉菲红酒,先倒了一杯润润嘴,又感觉有些不过瘾,干脆抓起红酒对瓶吹。
一整瓶红酒下肚,他胃中饥饿才稍微有些缓解。
全熟的菲力牛排,香菇煎子鸡,牛堡白玉粥,时鲜沙拉,煎烤嫩牛里脊,酥肉拼盘……一道道连听都没听过的菜肴端上餐桌。
斐乐鼻尖充斥着食物香气,迫不及待开动了。
餐厅里的食客哪里见过这个这么豪横的吃法,对着斐乐指指点点。
别人的想法、眼光斐乐通通不予理会,毕竟这顿可能就是末日前的最后一餐,身边这些食客能有几个过血月降临都是未知数。
就在斐乐吃的正兴起时,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妇女陪着穿着清凉的年轻女人刚好走过餐厅玻璃窗前。
这两人正是前世害死斐乐的凶手之一,中年妇女叫郑冬梅,年轻女人正是杨雪,她们也是姑侄关系,曾经还是靠着斐乐一路保护,才能在末日后保住一条命。
“这不是租住在长寿小区六楼的斐乐吗?这间餐厅收费可不低啊,这一大桌子菜起码要花几万块吧?难道我真的看走眼,他是隐形富二代?”
郑冬梅路过海滨餐厅时,下意识透过玻璃审视餐厅中的食客,因为从事着房产中介工作,她习惯性留意一些潜在优质顾客,如果能留下联系再好不过。
对了斐乐的印象,郑冬梅还是挺深的,只因为他租住那屋是一间凶宅,没人敢买,也没人敢租,在她手里闲置了大半年才遇到第一任租客。
“小雪,你不是想让姑妈给你介绍一个富二代对象吗?走,姑妈带你去认识认识他。”
郑冬梅抓着杨雪的胳膊想要将她往餐厅门拉,但是后者明显有些抗拒,不太愿意。
杨雪语的看了一眼姑妈,又看了一眼在餐厅里胡吃海塞的斐乐,有些怀疑。
“姑妈,你会不会认人了?这哪里是富二代,明明是饿死鬼啊……”
“哪儿能啊,肯定没认人!他叫斐乐,今年二十五,属狗的,现在住的房子还是我租给他的。小雪啊,你不知道,现在好多富二代为了追求真爱都喜欢装穷,《王子变青蛙你看过没?”
杨雪想了想,也觉得挺有道理的,毕竟不是有钱人谁会到米其林四星餐厅吃饭,还点了那么多菜。
虽然举止粗鲁,吃相难看,衣品也很差,但仔细一看不可否认有点痞帅、痞帅的,很像霍建华。这些都是加分项。
想到斐乐大概率年轻多金的富二代,自己能嫁入豪门做少奶奶,杨雪眼睛一亮,心也火热了起来。
哪怕斐乐不是富二代,但家境应该也不算太差,可以在鱼池先养一养。
退而求其次,留着做备胎也不。
“姑妈,我先补个妆。”
杨雪从包里挑了一支颜色偏淡的口红,顺着嘴角抹了一点,上下唇蜻蜓点水,又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将裙子肩拉到合适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