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一秒刷新了对法医凶残程度的认知!夏以璇神色自若地拿了激光笔,先指向一张X光片,开始说明:
“先说死者性别。这是X光扫描,大家看颅骨这里。女性颅骨的haratristis(特征),包括前额陡直,眉间较平,鼻根凹陷较浅,枕外隆凸不明显等等,这具尸体都符合”
“那也可以是男的,骨相长得很阴柔而已!”
细D插嘴。大D附和:“对对对,就像阿玟,她是男人婆J,除了有大姨妈以外,脸蛋胸脯屁股哪儿都不像女人!”
“喂!什么男人婆?这叫中性!”被叫做「男人婆]的阿玟,铲青发型剪得比不少男人还短,脸和声线也很汉子,锻练出一副倒三角身材,言行举止大大咧咧的,长相和性格的确如双胞胎所说,哪儿都不像女人。
“不过夏法医,这两个XX也说得有点道理。光靠头骨就能判断吗?准不准?”
“所以要再验盆骨,因为盆骨能显示出男女最基本、必然的生理差异。我抓一张男性盆骨的照片,和死者的X光片对比一下。”
“从照片中可见,左右两人盆骨的形状宽度相差很多。死者的耻骨弓角是倒U形的,108°,而那名对照男性的盆骨呈倒V形,只有75°。「男性耻骨再偏离标准体格,也不会到108°这么宽,更别说男性坐骨结节不外翻与女性坐骨结节外翻这种绝对分别。”
夏以璇拿起玻璃杯喝了半杯水,再说下去。
“关于身份的疑问,我可以肯定死者是王娟娟。”
夏以璇解释,他开会前问技术员Vinnt要了王娟娟的单程证照片看了看,发现她锁骨上方有个玫瑰纹身,尸表上也有。纹身墨水深入真皮层,就算尸体腐烂了,也不会消失,而且因为死后有一系列的皮肤、肌肉和血液循环变化,根本不可能在死后才刺上去造假。
独特的纹身图样和位置是强而有力的身份辅证,加上她住所里会留下大量生物痕迹——皮屑、头发等等,也都可以作为DNA比对证据。
夏以璇接着汇报解剖结果。
“王娟娟身上有三大主要伤势:脖子上的勒痕、以及颜面和下体被细长凶器凿出来的密集伤口。
她生前曾经挣扎,指甲发紫,内脏里有瘀斑,大脑浮肿,甚至有浮肿组织液(hrrhagiafi)以白沫的形式从口、鼻处流出。
勒成这样,必定是机械性窒息(haniaasphyxia)而死。尸体脖子上没有徒手掐伤的新月形指甲痕,
但口腔和十个指甲缝里都残留了一些白色纤维,指甲缝里还有一些黑色碎屑,很有可能是与凶手纠缠时刮下来的,
伤口内部沾上了油性物质,很少量,应该是凶器上附带的物质。”
林崇宇看了看那几个小透明证物袋,点点头:
“可能是凶手衣物,也可能是勒颈的凶器——绳子、毛巾、皮带之类,我们要沿着这条线索查下去。
邓仔,等下你负责把样本送到鉴证科”
“IYsSir.(是,长官)”
邓仔应了,又提出猜测。
“凶手凿烂尸体的脸,是为了补刀,还是隐藏死者身份?”
夏以璇摇头。“尸表上的凿伤很深,但流出来的血却不算多,现场也没有放射形的喷溅痕迹,所以是在勒死以后才凿的。以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重复地破坏脸和下体,是一种报复式的行为,因此我偏向凶手以此泄愤”
如果勒完脖子以后,单纯为了确保致人于死地,应该直接重伤心脏或咽喉,不必理会颜面和下体;如果试图掩藏死者身份,就不会让死者死在自己居所,而且根本不用凿烂下体,多此一举。
[我这边可以得出三种推断:一,受害人在彩凤楼7C被勒死毁尸。
二,受害人死亡不久后被搬到彩凤楼7C,尸体再被毁。
三,受害人在别处被杀死毁尸并被搬到彩凤楼7C。我不是frtntr(占卜师)也不是spiriti(灵媒),属于我专业范畴的汇报到此为止。彩凤楼7C是否第一现场、杀人毁尸是否同一人所为、犯人是谁、动机为何,那是你们刑警的事了。”
分析仔细,一气呵成,没有空泛废话也没有过份吹嘘,还把大D细D的话原封不动还回去,那张混血脸庞上挂着斯斯文文的微笑,把两兄弟噎得发作不是,不发作也不是,只敢悄悄地咬耳朵。
“不就是靠一张犀利的嘴吗,说话噼哩啪啦,不用换气似的,不去当政客可惜了。”
“啧啧啧,看把邓仔唬的,嘴巴都合不拢了……“”夏以璇一挑眉。
“我应该把你们的话当成对事实的认可和欣赏吗?”
“啥?”
两兄弟傻眼。
[我在highsh(高中)已经是出了名的问题儿童,连老师都怕了我,在伦敦学院读学士,连夺六年年度最佳辩论员,
之后两年硕士和四年博士生涯里,教过学士课程,在伦敦警局担任过法医,开会汇报是常有的事,也上过rt(法庭)作证,要是没有口才还真不成。”
F.....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更气人的是,遇上一位嘴上不肯吃半点亏、兼且极度白恋的仁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