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美国,我以为自己一点问题都没,结果最大的问题反而是语音。第一堂课是一个印度教授上的,口音重到让人崩溃,一股咖喱味。还有一个爱尔兰的教授,口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上课第一周,我听所有老师讲课都像在听歌,每次都一脸懵逼!日常生活很多人都说哩语,真的差不多大半年我才适应。亏我高中的时候还认为自己英语好呢。”
“还有一开始我钱不够,我就住在贫民区那边,治安真的好差,各种流浪汉、瘾君子,白天都有人打劫,有一天晚上回家,后面有一个黑哥老哥一直跟着我,我赶紧警惕的加快了脚步,幸好遇到一群留学生,我赶紧和他们一起,当然真的是松了一口气,第二天我就搬走了。”
惠婉知道玮珩家条件很好,听到他住贫民区,有点好奇的问道:
“你怎么没有选个治安好的地方住呢?”
“唉,还不是我们家太后,突然说要学习别人家的孩子,让我自立根生,除了学费外只给我一点点生活费。”林玮珩解释道,现在想起来都感叹自己妈妈的‘心狠’。
“你知道吗,我好多年没有像今天吃的这么满足了了。”
“别人都说留学后,厨艺肯定会大涨。就因为我妈的突发奇想,搞得前两年我要打好几份工养活自己,还有一堆课业,根本没时间自己去做饭,每天都是披萨,热狗,汉堡,沙拉这些,搞得我现在看到肯德基,必胜客这些都躲着走。”
惠婉听到不禁莞尔一笑。
“前两年适应后,后面大三大四和硕士期间,家里终于放开了经济管制,但我也没有时间去享受别人说的纸醉金迷的留学生生活。很多时候要参与和本专业相关的活动中,参与各类项目,或去相关公司进行的实习,幸运的一毕业就直接转正。”
美国的大学与国内一样是四年制,双学位修习和本硕连读一般是五年到五年半。相对于国内大学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按照专业录取的模式,美国的大学似乎更希望学生能在大一大二两年的学习中定位自身,来找到自己适合并且感兴趣的专业。
“你怎么想到要回国的?”惠婉好奇的问。
“本来我不准备回来了,我外公非要我回来,说中国人就要落叶归根。这次他身体不舒服,我想了想就放弃了美国的工作,回国了。”
“老实说,刚回来我还不适应呢,但是现在我很庆幸我回来了。”等红绿灯的时候,他凝视着惠婉,深情的说道。
惠婉不自然的撇开了眼睛,看向窗外。
“惠婉,你些年过的怎么样?”突然林玮珩低下声音询问惠婉。
“我?”
已经近十年了,十年,听起来很漫长,现在回忆,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也看过了许多别人的十年故事,大多是励志的,或者说是“逆袭人生”的场景吧,确实让人憧憬,还夹杂着一些羡慕情绪。
回想起自己的这十的年,
虽然依然平凡,但总归也是收获颇丰。
“你知道的,我一直喜欢语文,高考瞒着我妈报了南大的中文系,我妈知道气的要死,后面还一直叨叨我改专业。”
“毕业才发现确实应该听老人的经验,不过好在我师兄招我进公司,一直做到现在。”
大概是喜欢生硬的文字被组合起来就有了感情,大概是喜欢里的理想世界不像现实那样冰冷,大概是喜欢婉转成诗行的细腻,又或是喜欢字字铿锵带来的力量...惠婉从小语文就特别好,喜欢文学。但毕业才发现文科生的岗位少的可怜,而且远没有看上去的光鲜亮丽。
听到越城的名字,林玮珩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又将到口的话咽了下去,生怕破坏现在和谐的气氛。
到了惠婉家楼下,林玮珩又叫住了惠婉,轻声问道:
“惠婉,有一天你能告诉我为什么高中毕业不辞而别了吗?”
为什么……惠婉思绪飘散在回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