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交换秘密(1 / 2)

联欢会之后,我与夏云迅速熟悉起来,我们都爱看武侠,尤其喜欢古龙的作品,都喜欢童话作家郑渊洁,又都是脑回路没有弯弯绕的直性子,巧的是还都姓夏,很快就成了话不谈的好朋友。晚自习的时候,夏云总是跟我同桌马卫国换座位,来挨着我坐,我们一边写作业一边说悄悄话、聊天。

夏云的家离我家很近,颇令我惊喜,从此我们上学放学都结伴而行。升入初中之前,我的朋友里没有一个跟我爱好相同的,同一个大院的小栓子虽然也喜欢文学,但他更偏爱历史、不喜欢看武侠,再加上他又是男生,所以我们只能算是小伙伴,不能算是朋友。

因此,在友情方面我一直是寂寞的,是遗憾的,夏云的出现恰好弥补了这个缺憾,我立刻觉得人生圆满了。夏云,真的是个太棒的朋友,她和我爱好相同,人又热情,又直爽活泼,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

那个时候,我虽然特别喜欢读书,但关于写作的尝试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而已。而夏云在这方面,比我走得更远。她偷偷拿出自己写的武侠给我看,写在32开的笔记本上,写满了一本。我那时虽然从来没看过武侠,但热播的武侠电视剧也看得不少,从来没想过武侠这种东西也可以由初中生来写,真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夏云的,写了两个美丽的女侠一路行侠仗义遭人算计中毒掉下悬崖恰好被两个帅哥大侠所救、一起练成绝世武功出去复仇最后成亲的故事。在今天看来是很幼稚的,但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已经太不简单了。

面对她这么一部大篇幅的佳作,我的作品就特别不好意思拿出手了,是我六年级的时候写的一个缉捕专门盗窃银行金库的蓝玫瑰大盗的悬疑推理故事——我真的好爱悬疑啊,我人生第一部可以称之为的处女之作就是献给了悬疑,直到现在对悬疑的热爱还是镌刻在骨子里,法磨灭。我爱悬疑。

除了夏云,我和泼辣可爱的王笑雨、漂亮优雅的小美都成为了朋友。现在回想起来,十几岁的少年时期,真是人生最喜欢交朋友的时期,那个时期交下的朋友,是一辈子最真诚、最密切的好朋友。

在这些朋友中,我与夏云的性格高度相似:酷爱文学,热情开朗,直率而粗线条;小美则与我们完全相反,她漂亮温柔,气质娴雅,性情文静,是位标准的小淑女,带几分小娇气;王笑雨则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汉子,她身材长得很瘦弱,纤细的体型,白皙的皮肤,巴掌大的小尖脸儿,细软而略带自然卷的褐色头发,活脱脱像是从《红楼梦中走出来的林妹妹,真称得上是如皎花照水、似弱柳扶风。然而后来我们才发现,这位看起来外表十分柔弱的姑娘竟然是个敢想敢说敢干的性情中人,拥有泼辣的性格和超越常人的勇气,有着一颗如梁山好汉一般彪悍的灵魂,还有一份超脱于尘世的淡然。

不过,有些女生之间的友情,真的挺“塑料”的,不幸的王笑雨就遭遇了这样一位“塑料”姐妹。

王笑雨家在离县城比较遥远的镇子,因此她是寄宿在学校的,睡在她上辅的是个叫顾曼的女生,俩人住上下铺,一来二去也就要好了起来,俩人经常挤在一张床上睡,顺便唠点少女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