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更多的野生物种,将会给他的基因突破之路带来更多的机会。
比如眼前的这头棕熊。
种属:棕熊
生长阶段:成年(五年零七个月)
基因状态:正常
肩高:131.3
体重:577.3kg
体质95(?)
力量98(?)
速度80(?)
感知78(?)
不过,曹豹目前并没有招惹这头雄性棕熊的打算,别看他跟这头雄性棕熊的身体素质相差不大,但以对方那超过半吨的体重,压都能把它直接压死。
曹豹对棕熊的实力有清醒的认知。
在还是人的时候,因为对于猫科动物的兴趣,他曾经关注过一个叫做“阿穆尔虎工程”的项目,该项目的研究人员发现了一头名叫戴尔的虎王。
这头虎王体重在202公斤,是阿穆尔虎工程发现的最大的虎。
它一生中杀死了5只熊,包括3只成年母棕熊、1只2岁棕熊和1只黑熊。
听起来老虎似乎比熊要厉害多了,但实际上,这是因为黑熊、成年母棕熊通常都比成年公虎要小。
戴尔的一生中从没有确切的杀死同体重熊的记录,也没有杀死超过自己体重的熊的记录。
强如戴尔,都不敢挑战成年雄性棕熊,更不敢挑战同体重或者比自己大的棕熊,曹豹以现在的身体素质,哪里敢去摸这头棕熊的屁股?
说得更直白一点,以棕熊那一身肥膘的厚度,曹豹最擅长的锁喉根本就毫用武之地。
而至于所谓的且战且退放血流战法,也是需要建立在足够的耐力基础上的,有人认为在熊与老虎的战斗中,老虎完全可以依靠速度优势,掌握战斗的主动权,简单说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进退自如,天生就立于不败之地。
但实际上,棕熊的耐力比猫科动物要可怕的多,曾经有论文记录了一头棕熊追捕雄虎长达14公里并最终将其捕杀的实证。
如果曹豹不想被这头棕熊盯上,他最好的做法就是赶快远离这里。
曹豹并不想作死,所以他在跟这头雄性棕熊对视了一眼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了。
至于来这里的目的,他并不认为狒狒群的恐惧与棕熊有关,棕熊虽然会爬树,但速度并不算快,很难威胁到狒狒,让狒狒不敢西进的应该另有其兽。
而且棕熊是杂食性动物,素食占比能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很少会捕食其他生物。
就像现在看到曹豹,它却并没有冲过来攻击一样。
花豹和狒狒都不在它的食谱之内。
完成了和棕熊的邂逅,曹豹继续向西边前进,他不断地耸动着鼻子,经常在大树根或者一些适合用于标记气味的地方停留。
很快,他就发现了熟悉的痕迹和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