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的手掌印上小徒弟的腹间,便如有两块滚烫的烙铁压下,烧的他呲牙咧嘴。满脑子就一个想法,就是要赶快拉开距离,却发现来自双掌的吸力大的无法想象,自己好像是一只飞鸟拼命的挣扎,仍然逃不脱铁牢笼的束缚。
还好武猎及时上来,推掌袭向那人的面门,逼迫他卸力回挡的空隙,一把揪住徒弟的脖领,以老鹰捉小鸡的态势将他拉了回来。
腹间的热气还未散尽,残留的余温烧灼着皮肤依然很不舒服,徒弟下意识要看看自己的伤势,入眼就看到衣服上印着两个手掌的大手印,而手印周边的衣料边角烧的焦黑,透过窟窿看到皮肤已经烫的通红一片。
徒弟暗自嘀咕:“好家伙,这不是烙铁胜似烙铁啊。”
武猎凝眉直愣愣望着不远处的那人,道:“我记得这血手印的功夫已经在江湖上消失很长一段时间了,本以为自此便没有机会再一睹风采,没想到今天有幸见到,我佩服的紧,不知道是哪位高人?”
那人声音透过面具,沙哑之中带着闷响:“本就是山野村夫一人,哪里称得上高人。”
武猎笑道:“你倒是说笑了。这血手印的功夫可是了不得的。当年有位前辈便是凭着这招掌法成名,败在他手下的能人无数,可以说在掌法之中已属顶尖之行列,鲜有能与之匹敌的。那人叫做欧阳恒,你可知道这个人?”
面具人点头:“知道。”
武猎继续道:“欧阳恒生性怪诞,行事与常人大相径庭,特别对武学有狂热的追求,甚至于到了入魔的状态。最为人熟知的便是为了追求掌法的至高境界,不惜挑战二十余名掌法高手,缠斗三天三夜,终将这二十几人毙于掌下,从那之后就听说欧阳恒已经到了无敌的状态,至于无敌到什么样子,却是没人知道,因为没有能能活着从他的手底下逃出来。于是江湖上就送了外号“疯魔”,既疯既魔,又疯又魔。”
那人却是叹气:“时光飞逝,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有人记得以前有位欧阳恒这样的人物。”
“这样一位堪称宗师的人我怎么会忘记呢?似乎那个人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也带着一副面具,我想?”
那人哈哈大笑:“你想我就是欧阳恒,欧阳恒就是我吧。愚蠢愚蠢,欧阳恒早已经死了。你忘了十三年前江柳畔那场大战了吗?”
江湖上从来不缺少天才,“疯魔”欧阳恒是一个,当时与之齐名的还有一位掌法高手“铁掌”吕迎候,善使硬派掌法,同样有很高的造诣,可以说这二人一时瑜亮。但究其谁的掌法更加厉害一些,大家都有各自的看法,有的以为血手印更胜一筹,有的以为铁掌无坚不摧,总之传言纷纷扬扬,到最后也没有个确实的说法。
武林中的人士能力是一方面,凡是出类拔萃的人,哪个不是心高气傲,何况欧阳恒这般痴迷武学的人。
他定是要分出一个胜负的。
于是邀战吕迎候于江柳畔一处空地决定分出个第一第二。
这个消息便如一块石头抛向水面,在江湖这个大潮中起了汹涌的波澜。
约定于第二天的午时二人开始比斗,那时前来看热闹的无不是响当当,在自己的地界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只是到了时间却没见到正主的两个人,直到傍晚时分,夕阳已经如血残红,还是未见到二人的身影,意兴阑珊,陆陆续续的所有人都走光了。
那天夜里的风刮的猛,吹的纸窗户瑟瑟发抖,时不时能听到砖瓦落地碎裂声,与树枝折断的撕裂声,天亮时再看地上已经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