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美酒,当然没有人舍得一饮而尽,几乎都是浅尝辄止,抿一口,慢慢地感受着酒香和回甘。
只有陆尘一个人大咧咧的直接一口闷了,喝完之后十分舒畅地吐出了一口气,把酒杯放回了桌上,摇头晃脑地说:“不愧是百年佳酿,真是好酒啊!”
“温润绵软,入口生香,酒香缠绕,萦绕肺肠,喝上一口只觉得全身通畅,好像毛孔都被打开了,真是一点杂质的味道都没有,我这辈子还真是头一回喝这么好的酒,真是托了万大人的福了!”
陆尘还生活在现代的时候,也是非常好饮酒的,存下来的零花钱都用来买各种名酒了,不管中的还是洋的,几乎都喝了个遍,不过却从来没有体会过这样纯粹的佳酿。
因此陆尘也顾不得丢人还是不丢人的,直接就品评了一番,脸上的满足溢于言表。
万三千见陆尘对酒这么有研究,对他越发欣赏了起来。
“陆捕头名不虚传,果然是懂酒爱酒之人,我这美酒给你喝了,也算是酒的造化了!百年的花雕入喉更加浓烈一些,陆捕头肯定也会喜欢,不妨就别再推辞了。”
“宝刀配英雄,我这美酒自然也得给懂酒的人喝呀!”
万三千又一次提起了要送陆尘酒的事,陆尘心中还真有那么一丝的犹豫,毕竟几十坛子的花雕,还都是上百年的,换成谁都得被馋坏了。
不过原则问题可不能马虎,陆尘好歹也是个吃官家饭的,思想觉悟还是要有的,总不能因为喝酒的事情而丢了工作呀。
不过陆尘这片刻的犹豫,被洛马看在眼里可就变了一番滋味儿。
洛马讨厌陆尘,就觉得陆尘的推辞完全是假清高,甚至觉得如果陆尘收了万三千的好处,那就跟私造假银票的性质也没什么区别!
这么一想,洛马越发觉得陆尘是满口仁义道德的表面正人君子,心里头底气也就更足了一些。
可是没有想到陆尘虽然沉思了一下,不过还是拒绝了万三千的送酒:“送就不必了,总不能传出去让人觉得咱们官商勾结,我现在一年大概能赚到七千两的赏金。”
“不知道七千两够不够买一坛子的?”
其实在这个朝代,七千两的购买能力已经相当惊人了,同福客栈一年也顶多能赚个三千两而已,包括给大伙发工钱,还要扣成本支出。
以陆尘的经济实力绝对也可以算作是比较有钱的人。
只不过这百年的酒实在是太难得了,要是拿到拍卖行上去卖,保证十万两也有人买!
所以陆尘才会如此担忧,眼巴巴地看着万三千,等待着一个答案。
陆尘这个问题直接把万三千给问迷惑了,万三千存的这些酒本来就是用做人情的。
否则之前也不会不管陆尘怎么求掌柜的,那掌柜的都不愿意卖酒啊。
万三千想拿酒做人情,陆尘也正是他想送礼的人,既然这样,陆尘为什么不肯收下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