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找我,也没有跟我说别的什么,只是说有办法,可以治我儿子的病,可以给我足够多的看病钱,只需要我,违背自己一直以来做官的良心,在近期的某一个案子上,帮助他们冤枉一个好人就行了。
这件事,我本来是想拒绝的。
毕竟别说是我的儿子了,就算是我本人,哪怕是把我的命给拿去了,我也是不愿意去贪污的,不管任何形式、因为任何原因的贪污承贿,然后在我的手里出现冤假错案。
这从我踏上了为官一途开始,就已经决定好的事,日月可鉴,我的头可断、血可流。但是让我去错办、尤其是为了一点利益去错办我手中的案子,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可是,兴许是事情真的有例外吧!
假如当时重病的人是我,没有银钱治病的人是我,我或许是眼皮也不会抬的,对于我那个‘朋友’的提议,是断然会拒绝的。
我成为京兆府尹,百姓愿意把他们的案子找我来办,愿意找我来伸冤,就是信任我,无论如何,我都不该辜负这份信任,我也必须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可是,因为现在重病的是我的儿子,没有银钱治病就会死的是我的儿子。
兴许是骨肉亲情的影响,最终,我居然是轻而易举地就低头了,帮助我的那个‘朋友’,错办了一个案子,杀了这个案子中的一个好人,放了这个案子中的一个恶人。
这个时候,我的手中已经沾满鲜血了,再也洗不干净了。我很清楚。
这件事之后,我得到了给我儿子治病的银钱,我儿子的重病,也开始渐渐有了缓解,看到这,我很欣慰,如果有谁是一位父亲的话,一定会很理解我当时的心情。
但是,我得到了一些东西,却也同时失去了一些东西。
在我十分清楚的情况下,我为了一些利益,将这个案子以冤假错案来办了,害死了一个好人,放走了一个恶人,从此我的手上,就已经沾满了罪恶的鲜血。
虽然我的手表面看起来还颇为干净,但其实上面的血迹,早已经清洗不干净了。
永远地清洗不干净了。
我真恨我自己啊,现在回过头去看一看,当时的我,又是多么地可恶啊。
可是,我的可恶,还不仅仅是因为此。
我儿子的重病,并不好治,哪怕在那一次我昧着良心得到银钱让我儿子的病好转了一些后,他的病,也还是时常在反复中的。
我的妻子每日都以泪洗面,而我也十分不好过。
因为只要儿子的病一反复,就意味着又需要很多的银钱来给儿子治疗。
这就是一个无底洞,前期第一次判错了案、得到的贪污的钱,根本就不足以长久地支付我儿子的医药费。
于是从那一次之后,我又是继续沦陷了。
从前,只要是经我手的案子,必然都是一股清流,百姓全部都对我赞不绝口,我也虽然清贫,却过得十分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