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经纪人的潜规则(第四更求月票!)
门德斯和弗洛伦蒂诺私交甚笃,两个人保持着很好的关系。\\9vk。co首发\\
这是符合门德斯利益的事情。
所以尽管尼昂的奉承让他很高兴,觉得连利物浦这样的豪门经理都对自己这么客气,自己在欧洲足坛的地位果然不是盖的,可他也不会轻易松口。
尼昂当然知道门德斯在打什么算盘。
可这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局面。如果竞争对手太多,利物浦真的没有把握能够抢赢其他家的。利物浦在英格兰拥有不亚于曼联的号召力,在利物浦最落魄的时候,也有很多球员愿意加盟利物浦。
但是在欧洲大陆,他们的号召力就不好使了。
要不然尼昂干吗专门来找门德斯呢?他知道皇马不喜欢佩佩,他也知道佩佩萌发离开的心思有一阵子了,那么他只需要等到两者关系不太融洽的时候直接对皇马提出报价就行了。
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就是觉得没把握从其他球队手中抢来佩佩,他才曲线救国,专攻经纪人这条路子的。他知道,其实决定球员去哪支球队,很多时候不是球员一个人说了算,也不是俱乐部说了算,而是经纪人说了算。
只要搞定经纪人,就万事大吉。
搞定了经纪人,可以让球员拒绝除了他们之外的其他所有俱乐部所提供的合同,那样就算别家开价更高,也不用担心了。
尼昂自然不肯放过和经纪人打交道的机会。
“我们对佩佩是势在必得的,门德斯先生。不过有些事情呢,不是以我们的意愿为转移的……所以,我们希望门德斯先生能够帮个忙……”
尼昂没有说的太直白了,说的太直白没有美感,而且很可能引起对方反感,反正这事儿大家都知道,潜规则。
“做为回报嘛,我们愿意拿出转会费的一部分赠送给您……”
门德斯听到这句话眉头跳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用平静的语气说道:“路先生。这是规矩,我把一个球员送去另外一家俱乐部,肯定是要从俱乐部那里收取管理费的,这你知道……”
其实这是不符合规矩的做法。
国际足联是有明文规定的,从过去到现在,经纪人都不得两头通吃,既收球员的佣金,又从俱乐部那里拿好处。也就是说一名球员如果从甲队转会到乙队,身为经纪人只能够收取球员给他的佣金,是不能接受乙队支付的任何钱财。
但是这个规定从来就没有生效过,只存在于法律文本上。经纪人世界有一套他们自己的**运行的法则和秩序,要想混得开,就必须遵守这样的法则。
因此从经纪人,到球员,再到俱乐部,大家都习惯了球员要给经纪人钱,俱乐部也要给经纪人钱以感谢他为他们带来了他们所需要的球员。
尽管后来英格兰足总曾经颁布法规,要求球员而非俱乐部向经纪人付钱,但是经纪人对此强烈抗议,他们现在依然我行我素,球员们也表示对现状非常满意,俱乐部们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这是让足总最无力的地方,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为球员和俱乐部谋求利益,伸张正义,可是他所帮助的对象似乎并不领情。
这有点类似于在中国求人办事总要给点报酬,要么是礼品,要么就直接是钱了。虽然大家总是义愤填膺地指责这种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可是真轮到他们自己求人办事的时候,只怕不需要别人提醒,都会很主动地塞上红包。因为如果不塞红包的话,总是担心对方不好好处理自己的要求,只有给了钱,自己才会心安,认为对方肯定不会水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