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华月媚的伞,她忘记在了我的车上。
给她送回去?
开什么玩笑!
我才不会傻到浪费能源去三十多里外的陵园见她。
再说,只是一把雨伞而已,值不了几个钱,丢了不会有人心疼,除非是定情信物,或是有着某种特殊意义,除此之外,谁会在乎这些不值钱的小物件儿。
拿起之后,本想顺手丢掉。却突然萌生不忍。
挺好的一把雨伞,还那么的新,丢了未免有些太可惜了。不如留作己用,我车上正好缺一把雨伞,那就归了我吧。
人类大都有贪小便宜的心理,我乃一介俗生,又怎会例外。
打开后备箱,将雨伞放进去。
扣上车盖之前,又深情看了它一眼。
突然,华月媚的面孔映现于鲜红之中。
慌得我用力扣上车盖,默念南阿弥陀佛。
怎么回事?
我的心房当中,居然多出一个女人来,奋力要将她驱离,——却根本法驱离。
着了魔?入了道?被鬼迷?
太可怕了……
“怎么?撞鬼了?”
大刘望着面色铁青的我,用大嗓门发出质问。
“他不是撞鬼,他是肾亏。”
小金在一旁幸灾乐祸地拿我开玩笑。
“出师不顺,倒霉透顶。我到你们这儿躲灾来了。”
我不讳言地对他俩说。
“好!”大刘用力在我肩头上拍了一下,“你来对地方了!有我们两个童男子当你的左右护法,什么鬼也不敢靠近你!”
“什么时候把你的女朋友介绍给我们哥儿俩认识。”
小金知道我跟娜娜在一起,一直催着要见一见娜娜。
我不肯将娜娜带到他俩的面前,一来是为避免他俩伤心,要知道男人年近三十还谈不到女朋友,疑是一件比悲伤更悲伤的事。
在他俩合用的卫生间里,永远不缺肥皂。
床头柜里,整齐码放着整盒的开塞露、凡士林。
床下有个超大号的工具箱,里面却扳手、管钳,有的仅是成卷的胶布、成捆的麻绳,还有各色颜料,林林总总,最显眼的当属那几支比小臂还要长的注射器。
他俩是环保主义者,红蜡烛必不可少。每个人都应该节约用电,是连幼稚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优良品德。
除了不叫他俩伤心,更主要是怕娜娜被他俩低俗的笑话激怒,倘若当着我的面将他俩还算看得过去的容颜抓花,只怕以后连朋友都难做。
想想都是为了他俩好,所以我才迟迟不肯将娜娜向其引荐。
在他俩邋遢的小窝里,是不需要客气的,我不必请示就可以随意打开冰箱,取出冰水冲涮食道。
在拿出一瓶冰水,被凉意侵入手掌的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会将如此之多的水瓶放入冰箱。
——凉意是可以镇痛的。
大刘,全名刘达华,人高马大,鹰钩鼻子,面部棱角分明,很有几分俊男姿色。
小金,全名金长武,身材消瘦,眼神忧郁,常年跟有人欠着他十万美刀似的。
我与他俩相识于山区,在那段我最为颓丧的日子里,在我还没有在山谷遇见白球般的猫咪之前,我常翻山越岭去往一处茂如大海的竹林,挖掘最鲜嫩的竹笋,带回去煲老鸭汤。
某日,当我再次进入竹林时,见二人相持不下,做生死斗。
上前劝阻,方知二人为一盲眼少女而决斗。
先是一番苦口婆心,再高声咒骂女人情,终使二人看破红尘,继而相拥而泣。
自此,我三人结为挚友,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同发财。
至于同年同日死?
呸!才不!
那座山是恩赐我们相识之山,是凝固我们友谊之山,它的名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它的名字是——断背山。
自分别之后,我与这俩货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面。
但友谊的线路却一直未曾阻断。
不久前,我们在闹市中重相见,再续那段未了的前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