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拎着档案袋,背着一个装着我全部家当的尼龙背包,没有打车。
我顺着湘江水岸一路朝北,走过不知道多少个路口。
等走离主城区很远的地方,天色将黑。
我揭开档案袋,看着里面躺好的十张百元大钞吞咽口水。最后从兜里掏出五块,买一块面包和水。水花掉我两块。
我是调查行业里的廉价货,新兴行业里的龙套大王,除了跑腿打杂一文不值。
如果不是某位大亨暗中相助,我敢发誓,玉皇大帝都会打这一千块的主意。
我将档案袋夹紧,走向才预定好的新租房。
穿过最后一个街头最后一个拐弯,有一株海棠花飘着易逝的芬芳。
我回头看了看它,旋即走进狭窄黢黑的甬道。
棚户房有铁栅栏,紧闭的门依次从两旁排开。
走道两旁挂满花花绿绿的短衣裤。从它们的数量上看,我大概能估计出多少个像我一样穷得只换得起内裤的家伙住在这里。
老板是个高瘦的女人,形状像极了一根栅栏。刘海很长,快遮住半边小脸。
我从她一半的脸上试图用力揪出一丝微笑。
她冷着脸,支着胳膊,伸手的姿势像要钱。可连方便喝水的地方在哪都忘了说。
我付钱,她领着我朝前走。一双男人的皮拖板在她脚底甩来甩去,弄出的吧嗒的响声不停地朝着四周回荡。
我走在昏黑的走道,尽头一盏昏暗的灯正鄙夷地打量着我。
我每走一步,就有一个与罗琳相关的念头闪现。
和罗琳认识的日子天空缀满星星,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风和日丽。
它们令我开心得就像被灌了三年有效期的迷魂汤。
没有哪个小子不向往爱情,特别是穷得叮当大响的小子被校花垂怜。
与她的邂逅,是一种你曾经过了千百次幻想,愿望突然得以实现的快慰。确切于我来说,更倾向于比喻成此生不可觊觎的一颗辰星。
我是中文系里的好学生,一些不着边际的想法推搡着我,像刚刚出走集中营的“萨特”。那样的勇敢比纳粹的子弹还嚣张。于是,我被同学视为存在主义的恪尽职守者。
我和罗琳相爱,再难离开她,爱情重在占有的本质在我心里暴露遗。
如果有谁坚决说不情愿,舍得离她远远的,那是一种虚伪得形同白痴的行为主义。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对她垂涎。但就算我已经和她形影不离,我还是垂涎三尺的其中一个。
四年零九个月零九天前的那天,一场大雨打湿了她的长发。
我撑伞刚好路过,毫准备,把伞递给了她。从此这把伞派上用场,在我俩中间递来递去。
我们一起上课,她带我逃课;
我写廉价情诗,她送给我十块一杯的奶茶;
她喜欢夕阳,我喜欢看她;
我们骑着租来的自行车到处逛,即使夏日,即使灰尘扑面;
她愿意出钱,我扭扭捏捏。
贫穷没有温度,也失风度,尽管我愿意为她花光身上的每一分钱,显然我很少有。
然而只要躲过她,我吃三块一碗的混沌,打临时工,把万艾可的传单搞得满大街都是。
她是天生的公主,我是一剂持久的兴奋剂。
等后来某天她坦白,下雨那天其实是她故意丢掉的雨伞,我才知道爱情偶尔耍耍阴谋更可爱。
我爱她,与雨天关,也与美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