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飞公主已经昏迷三日。
原本用来避暑的行宫玄清宫似乎真的凉透了,几日以来,秋风肆意,仿佛整个宫殿里,只剩下窗外的树叶在刷刷作响。我抬头望去,树叶竟已枯黄,一片片都在用最后残存的一丝力气,恋恋不舍地在枝头摇晃。
我低头看了一眼公主,脸色如枯叶般蜡黄,嘴唇发紫,双目紧闭,眉头拧在一起,只有那微微起伏的鼻头,依旧挺拔光亮,这模样,就像一只丛林里受伤了的小鹿。
小鹿,是的,当我还是上辈子的那只黑猫时,我第一次在姚妃的寝宫看到主人,那时她才刚刚出生一个月的样子。那是我在外面游玩了三个月之后,第一次回到王宫,第一次看到这个新生的面孔。
那时,她就像是现在这样,紧闭着眼睛,光滑玲珑的面容映衬着窗外洁白如练的月光,鼻头一顿一顿地,吞吐着夜晚清新的空气。那一刻,作为一只猫,我仿佛看见了一只林间的小鹿一样,既惊讶,又兴奋。
我想,这才是真正的缘分吧!
上辈子的我,作为一只流浪已久,谨小慎微的黑猫,有一天竟会鬼使神差地闯到郑国公的狩猎区,被正在狩猎的他一箭射中喉咙。
而神奇的是,我竟然没有死,也没有被郑国公和他的侍卫们当做战利品剥皮吃肉,反而被那天与郑国公同去狩猎的姚妃救了下来。
我说过,姚妃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
当她在侍卫的手中看到垂死的我苦苦哀求的眼神时,她便毫不犹豫地决定救我了。
她伸手抱住了通体黝黑的,脖子中间挂着郑国君王特制箭头的,吐着鲜血的,颤抖的我,转身向郑国公请求,把这只猫送给她。
郑国公当然同意了,只不过是一只垂死的战利品而已。
“可是,这黑猫,是不祥之物,贵人带着它会不会......”侍卫有些犹豫地向郑国公解释着。一方面,我可是他们邀功受赏的标志,另一方面,在周王朝的这个时代,黑色,是最低贱的,最让人厌恶的颜色。
“美人喜欢,就拿去。”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天空都明亮了起来,那道明亮的光,来自郑国公那清秀而深邃的眉目之间,也来自他看向姚妃的盈盈笑意之间。郑国公那时是真心喜爱姚妃的。
哦,我差点忘记了。那时他还不是郑国的国君,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逃亡在他乡的,郑国的公子兰。而姚妃也还称不上是姚妃,她只是晋国国君重耳赠送给公子兰的一个美人。
对啊,上一世,我的家乡可是在晋国,真是梦里不知身是客啊!
这一世,在郑国的生活太过舒坦,没有了上一世的奔波和流浪,显然,我都快要忘记自己的前生了。
或许是姚妃请的太医的确用了心思,又或许,是我注定要留着一条贱命,与姚妃的女儿,也就是我后来的主人如飞公主相逢。
命运就是这么神奇,一场看起来致命的灾难,其结果却会指向美好的开端。
和公主的相遇,对我来说,就是一场意想不到的美好开端。
从我作为一只猫,第一眼在月光下看见刚出生不久的公主,到现在,我转世成为一个哑巴童仆,站在这秋风瑟瑟的清凉殿里,注视着已经十四岁的她。一切都宛如梦境一般,让我的心止不住地暗暗震颤。
我坐在公主面前,像是拍打一个入睡的婴儿一样,轻轻地拍打着她单薄的后背。
她小时候,当我还是一只猫的时候,她每晚睡觉前,都是这样抱着我,慢慢拍打着我的后背,不一会儿,她自己就会睡着。
现在,就让我这样拍着她睡觉吧。
睡吧,沉沉地睡,不要醒来。
因为醒来之后的现实,我想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
“飞儿,我的儿,我的飞儿,她在哪里?”
一直沉浸在回忆之中的我,竟没听到姚妃已经来到清凉殿了。我急忙收回手,帮主人盖好被子,转身出去恭迎姚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