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从这门前出来,他的衣服已然换了一身裁剪得体的披风,里面衬的是保暖的棉衣和一整张完整鹿皮裁剪染色而成的红色挂衣,连靴子都变成了硬实的牛皮靴。
这让他的形象焕然一新,与以前落魄的模样完全不同了。
“童大叔等等。”身后有声音传来,那是公孙姐的女儿宋玉情,她迈着小腿迅速跑了过来,将一把暗红色手柄和褐色剑柄的怀剑递给童息。
“这是母亲叫我给你的,她说,不想再让与主家有关的人出意外了。”小姑娘吐了吐舌头,转头便回去了。
透过门的缝隙,老板娘正用布擦着那些金银首饰,专注中带着一丝安静。
微微将这把剑拔出,这把怀剑的剑身只有一尺多点,整体显得非常薄,手柄也只有正常长剑剑柄的一半,一斤不到的轻巧剑身却是暗红色的。
这不是一把寻常的怀剑,那颜色可不是什么血的颜色,而是剑本来的颜色,但是却没有名字,让人有些疑惑。
但很快,他便把想法抛开,对着她说:“多谢,那么,我便去了。”
他将剑放入怀中,拉上眼前名为大强的胖子备上的马,向着浅云城东城门走去。
这一路平静得一如往常,直到城门口,却发现门口入城的百姓被驱散在两边,一队青衣兵在前方开路,后面跟着两架马车和一小队骑马的暗卫,像是在护送什么尊贵的人。
等马队完全离去,进城出城的队伍总算又排了起来。
童息原本并没在乎这场意外会是什么事,只是前面续须的男人却与前后侃侃而谈。
“我们这浅云城没什么大人物,上一任城主还是在三年前离去的,前日我那做皂吏的妹夫告诉我,一个月前从扶日城内的晖印皇城里,前右丞相金国通先生要被派到浅云城任职了。”
“这不是受了贬斥吗?”
“谁说不是,朝堂的相公们,光九卿便有五位都被贬斥换了下去,也不知道当今陛下是在想什么,这位金先生还算幸运的,浅云城至少还是旧都,管着数千万百姓整整一郡之地呢,有些老先生啊不知放到哪个小县城,真是作孽。”
童息只是听着,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等到通过城门,他总算坐上了这匹白马。
有书则长,无书则短,不过几里的路,他一刻钟都没到,便纵马来到了孤雁镇。
原本浅云城见到的书生便已然很多,进了这座几乎为天然书院而建的小镇,满眼都是年轻有朝气的书生和俊秀的少女。
他,一个武夫。在这个地方,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童息看出了周围,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男人那异样的眼神。
他们,很排外吗?
他并不准备理会,牵着马顺着大道,来到了天然书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