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云城的正午,正是最温暖的时候,即使这样依然冷得让人发抖,孙漆心微微掀开厚重的车马的布帘,望向四周的人来人往。
此时他们从东门已然入城,跟随他们一起进来的十数人,早已混在人群中入了城,他们大多是侠客打扮,配着各式的刀剑在马车四周警戒。
“余情,这便是你生活了许久的城市吗?”
“只是偶尔到这里采购些,孤雁镇不好买的东西而已。”
马车内除了繁复的装饰和保暖遮风的棉织物,还有着一个烧着碳的小盆,他穿着白色的棉质衣物,披着黑色的厚实披风,在脖颈处还围有红色的织物。
漆心的装扮和几日前也变了许多,身上这身从脖颈直到腹部挂着金色边沿的橙色小袄,将她小巧的身子遮掩下去,身下拖出直到膝盖的裙边,或许是边沿塞着什么有韧性的东西,裙边居然支棱了起来,显得十分俏皮,再加上毛茸茸的过膝长鞋,显得既青春又保暖。
这显然是一身经过精心设计的衣物,可几日赶路,换着马车车夫和护送人,她是没有那个时间去定制一套的,也不知道是从何处弄来的这么贴身的贵重衣物。
“直接去水马坊。”
“是,少爷。”
这水马坊接近北边,需要绕点小路,数刻钟后,马车进入了这家首饰店。
此时,这家店一个人没有,他们带来的一队人正站在门边,名为公孙的老板娘立在门里,手拿着块手帕放在腰间,两手攥紧微微蹲下身行了个礼。
“少爷,欢迎回来。”
这里,可以说是自己,名为冯余情的男人建立起来的店铺,虽然日常运营都是周大哥和公孙姐做的,但至少,这里名义上是名为冯家的嫡长子的驻地,是直属于自己的力量。
这两人,也是母亲借给自己的,相比起其他的军旅之人建立的店铺,这里的伙计显然上不了台面,只是从附近村子里找来的老实人而已,随着周大哥因为疾病暴毙,这里的力量也越加薄弱。
若不是自己在这儿,恐怕这里便是父亲编织的谍报网中,最薄弱的一环。
这次带来的人,既是让附近几个城的人员流动,也是为了补充这里的力量。
因为,以后,自己未必还会在这里了,甚至她们母女两个,都会陪着自己走,安排人过来更是理所当然。
为自己驾车的中年人,便是东边那座城市的副掌柜,是个身手不算行但是精于运营店铺的人,至于武力,身边进过军旅的几个汉子更加适合。
“画眉姐,我回来了。”
“老家——”
“我知道,我便是跟着他来的,他来了有几日了。”
“这是第三日,我们寻到了老家主的剑,那当铺老板倒是不像他的伙计那样不晓事,奴婢用了百两将剑买了回来,也不算太亏了他,童少侠今日已经往东处去了。”
“东?我和他错过了吗?”冯余情抬起了脑袋,低声询问:“他如今,是什么装扮。”
“他着红色衣物,身上背着白豚,往晨昏镇小雨村那去了,卖剑的人名叫方大河,您也要过去吗?”
要去吗?去接爷爷。
不,童息有他要做的事,自己有自己要做的事。
“憨头,你去一趟吧,你比大壮机灵,若是出现意外,你便发讯号然后躲好,支援很快会到。”
“是,少主。”肥壮的憨头口中应着,奔向了后房的马厩。
“我之后会去寻新到的郡守金诚先生,你们护持住这里,莫要让这里出现意外。”
“是。”
几人钻入内房,开始循着以前的经验,去找这里伙计的衣物。
“画眉姐,这次事了,跟我回扶阳城吧。”
“好,一切让少爷做主,只是除了丫头外,大壮和憨头也带着吧,少爷离开家那么些年了,那里体己的人想来是会少很多。”
“丫头和他们俩的名字都是我帮取的,我当然会带着你们几个,本来周大哥若是——抱歉,我多言了。”
“没事,我不怪少爷,只恨这战场的顽疾,他终究还是没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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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越马,寒气扑面。
眼中景色是一望无际的草木,除了干道和偶尔看到的石壁,整个眼中全是绿色,在这个没有花的季节里,在这山中奔行,像是在走入一个陷阱。
这条道,不时有人自前方与他相对而过,有时还有向上的高坡,为了节省马力,只能下马推着这黑色的姑娘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