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身上肌肉遒劲偾张,湿漉的身子,水滴交织顺着肌纹下滑,在莹亮的月光下泛起光泽,麦色的皮肤透出一股野性。
河水只到男人大腿根处,刚好遮掩住那紧要,下身着的灰麻敞裤,因沾了水紧紧贴着腿部,甚至看得到里面的肉色。
等阿秀反应过来,迅速飞红了脸,忙把身子背转过去。
“你是谁?怎么在这里?”阿秀羞愤地问道。
“我住这边。”男人声音低沉,抹了把脸上的水渍。
他也是村里的人?怎么从前没见过?
这里是村东头,附近只住了一户人家,她记得那原来老李家的房屋,后来两口子出了意外,房子一直空着,他们的儿子……他……他该不会是……天赐?
真是没想到,如今一晃多少年,她连他的样子都认不出了。
说起来也是个可怜人,听人说,那年冬天下特别大的雪,村东头的老李家,夫妻俩都四十来岁,儿女,平日里都是靠从山上采些草药拿到县里卖钱维持生计。
结果这天,夫妻二人回家的途中,在一丛茂密草堆里,发现一个婴孩,大冬天的,这是谁家的娃儿,怎么狠心随便扔了,没人发现的话,怕就要生生冻死或是给狼叼了去。
李氏心疼地将孩子抱入怀中,孩子一到李氏怀里就不哭了,更是让女人心化成了水,夫妻俩一直也没个一男半女,没想到居然在路边捡了个,认为这是上天赐给他们的,便取名叫作“天赐”。
老李夫妻因得了个男孩,不欢喜,觉得日子也有了盼头,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原本平淡的生活却在这天戛然而止。
这日,李氏夫妻和往常一样,把晒好的草药用陋筐背起,搭上村里的驴车去县城,本应是当天就回,结果那天下起了大雨,所有人寻了个脚店休息,准备等雨停了再回,而村里人回来后,却带回个消息,老李家的淹了水人没了。
那年天赐才6岁,只知道他再也见不着爹娘,以后就只剩他一人。
可是更大的悲苦却在后头,村里人都觉得是他的原因害死了老李夫妇,认为他不详,孩子们受到大人的影响,离他远远的,有顽皮的还朝他扔石头。
明明才几岁的孩子,在村里却不受待见,大人们顶多白上一眼,或者不去理睬,但小孩的讨厌则更直接,会上手动脚。
所以,八岁的天赐从那以后,身上的衣裳总是破破烂烂,带着大大小小的伤,赤着脚在村里晃荡。
而在这些欺负过他的孩子里面,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何阿秀。
她喜欢拉着他扮家家,一个当娘,一个当爹,生起气来会毫不手软拿他出气,说羞辱的话,她对外一副乖巧,对他却又是另一副面孔。
有时,她会施舍他一些吃的,见他吃了,她就站在一旁弯着眼笑。
对于阿秀,天赐是厌恶的,和讨厌这个村子里其他人一样,并不会因为她施舍的那一点吃食就对她感激,因为那些吃食伴着屈辱,让他更像一条狗!
“这些年你去了哪里,大家都以为你被狼叼了去。”阿秀背着身子问他。
男人似乎并没有兴趣回答她的话。
听到身后搅动的水声,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穿衣声,知是他上了岸。
过了片刻,后面没有声音,方转头看去,已空一人,只有一滩浅浅的水渍,人早已经离去。
经过刚刚这惊吓,阿秀也没了心情再待下去,理了理衣衫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