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警
刑警队的车停在分局大院里。
刘纵坐在警车里,用后视镜照了照自己的分头,又舔了舔自己有点干吧的嘴唇。他拧开润唇膏,对着镜子抹了抹,抻了抻脖子,整了整衣领。这时候,他透过副驾的车窗看到李四百出了分局大楼,朝这边小跑过来。
李四百拉开车门上了车,刘纵疑惑地看着李四百。
“王哥呢?没来?”
“下村了。”
“在这等?”
“你说呢。”李四百扭头看着刘纵。好像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抉择,重要到李四百不想轻易拿主意。
“我最讨厌等人,因为等是一件被动的事,没有终点也没有边界,特没安全感。而且在等待的时间段里,会感觉到自己没有价值,但是等王哥,我有点心甘情愿。”
“怎么就王哥王哥的,人家知道你是谁啊!”
刘纵讪笑道,“我多少有点紧张。”
“你紧张?跟你有关系吗?”
“我挺崇拜这个人的。”
“你不是崇拜我吗?田西湖他们告诉我,说你说我是刑警队‘男一号’。”
“您别为难我。”
“我为难你什么了?”
“逼我选择出来一个最崇拜的人。”
“你疯了吧。”
“总得有个学习的目标和榜样呀,有标尺把着我才能知道自己是在进步还是退步。我从小就这样,谁厉害我就追谁,奔着那个人使劲,不管语文数学还是音乐体育。我有个心得,找个人做目标,努力的方向就会变得非常具体。”
“那你别崇拜我了,我不想成当你的目标。”
刘纵转过脸认真地李四百,“为什么。”
“你不配。”
“那我努力,努力让你成为我的目标。”
李四百不耐烦地拿出手机打开定位导航,输入目的地,然后扔到汽车仪表板上。
“别扯淡了,赶紧的吧。”
刘纵打火着车,看了眼导航,“道儿可不近啊,纯纯的进村啊。”
李四百放平座椅,连拱带拧巴地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了眼。“一宿没睡,眯会儿,你犯困就叫醒我。”
刘纵驾车驶离。
砂石底的河流伴着公路把绿油油地山串成了串,道路两边有干净的村落,有整齐的稻田。
镶在山间的村子虽然僻静,但规划井然,带院子的平房和雅致的二层小楼落有致,路上连个烟头废纸塑料袋都看不见。
刘纵把车靠到路边,车一停,李四百便捂着眼睛爬了起来。
刘纵看着窗外,“队长,你觉得这是个什么案子。”
李四百顺着刘纵的视线扭头看去。
一墙之隔的两户人家,十几口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全都骑在墙头上看院子里的热闹,他们一会看这家这边,一会看向那家那边。因为他们的视线有着共同的目标,所以动起来都是齐刷刷的,特别整齐。
墙头上的人都没注意到刘纵和李四百已经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两家人守在一边,看着一个蹲在鹅舍前拖着腮帮子正使劲思考的人,只见他聚精会神地打量着眼前十几只鹅。鹅也梗着脖子傲慢地打量着蹲在它们眼前的人,双方像是一种对峙,似乎笼门一开,两边就能电光火石地拼个你死我活。
围观的人都在期待一个答案,而且相信鹅对面的人就是给出答案的那个人,没人支招,没人发表看法,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等待着结果的发生。
突然,他打开鹅舍,哈着腰进去一手一个掐住了两只鹅的脖子,鹅舍一下子沸腾起来,受到惊吓的大鹅纷纷拍着翅膀叨住来人进行自卫,有的咬胳膊,有的扯头发,好几只没地方下嘴的干脆不管不顾逮哪咬哪,他的身上从胸到腰挂满了全是用脖子拧劲的鹅头。
鹅,其实不应该算家禽,它是猛禽。
早在一千年前,苏东坡就曾经在《仇池笔记记载道,大概意思就是,鹅能看家护主,跟狗不同,狗遇到比自己厉害的对手,夹尾奔逃。鹅不如狗的心思活泛,管你是谁,就算你夹着柴火拎着铁锅来,鹅也要搏上一搏。说明鹅不但骁勇善战,且它的精神意志,在自然界也形成了一种威慑力量。
且鹅叫能驱蛇,鹅粪可祛蛇毒。
鹅什么都不怕,据说它的眼睛因为凸透呈相,所以人在它眼里,也就鹅蛋大小。加上领地意识极强,目光所及一草一木都归期所有,所以这种动物是没有怕和输的概念的。你可以吃我的肉,但吃不掉我的尊严。
鹅狠。但,抓鹅的人更狠。
他把左手的鹅头交到右手,腾出一只手去拔拧着劲咬在他身上的鹅头。鹅发疯了,鹅头们像美杜莎的脑袋一样,纵横交,同仇敌忾,相互协同。鹅的杀气排山倒海,但他却很从容地为防止鹅冲出鹅舍,用胯一边顶住鹅舍的出口,一边用手关上了鹅舍的大门。然后逐一拔掉穿过格栅咬在他身上的鹅头,其中一只咬住他的头发不放,他不假思索地拔了下来,用的是别人看着都替他疼的那股劲。
从看鹅到抓鹅,整个过程就十几秒,但刘纵却觉得自己看了部人鹅大战的电影,一个从来没有过的电影类型。如果刘纵站的近一点,他就能看到这部电影的近景,胜利者最后薅下来的那只鹅嘴里肯定有一把头发。
他提着两只鹅走到院中央,示意两家人都过来,在这个间隙,他看到了站在院门口的李四百,他仰头用下巴点了点李四百,意思是“哎呦,你怎么来了,等我忙完手头这点事就过去啊。”
两手插兜的李四百用同样的动作回应对方,意思是“不着急,你快忙你的。”
刘纵捕捉到了拎着鹅的人和李四百这一来一往的眼神里的信息,他们是那种惺惺相惜,但却不能成为知己的关系。他们知道彼此心里都有不能被闯入打扰的禁地,因为法与对方公开分享这块禁地,所以法向对方倾诉和坦荡。这样若即若离的距离,是他们最近的关系,近一步,远一点,都会形同陌路。
李四百虽然处事油滑,是遇到强人能弯下来腰送去嬉皮笑脸的人,但骨子里是谁都不服的。就连对张炎,也从没见李四百服过软。但刚才那半秒钟的对视,刘纵从李四百的眼神来里看出了他的犹豫和忌惮。李四百看张炎的时候,眼睛里从来没有过这玩意。
他就是刚刚战胜了鹅的王敕。
刘纵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他一直认为,优秀和勤奋是一方面,自己这个头儿,这张棱角分明的面孔,在进刑警队的时候一定起了不少作用。谁都喜欢好看的,自己看着舒服,带出去让别人看着也舒服,体面。
但是,在周身扎满鹅毛,从头到脚被鹅扯的乱七八糟,几乎没有头型可言的情况下,还能看的出来王敕比刘纵英俊出了一个高度,而且个头比刘纵还猛点。
刘纵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把所有描绘吕布的形容词全都按在了王敕的身上。
在上公安大学的时候,有人说刘纵和书里描写的吕布的外貌十分接近。于是,刘纵把所有讲三国的书籍里提到过吕布的内容都看了一遍,还把评书里赞美吕布的片段节选出来抄成了册。他对自己的外貌是有信心的,但此刻,他觉得王敕比吕布还英武过人。
李四百朝墙头上的群众挥手,示意墙头危险,让他们下来,群众看见李四百身上的警服,都乖乖下了墙头。
几个群众走到李四百和刘纵跟前搭话,“你们跟着王警官来的?这回怎么来这么多人啊?你们是我们这片的吗,没见过你们啊?”
“我们是刑警队的。”李四百面表情的说道。